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庄珩在人来人往的街市上杵了一会儿,然后朝我这边微微偏过头来。
我说:“……说出来你可能不信。我不是故意要咬你的。”
他终于对我说了第一句话:“咬不是故意。舔呢?”
我:“……啥?”
作者有话说:
听听你在说啥?
第9章用处还多得很
在我怀疑自己听岔了之后,庄珩在人来人往的街上,面无表情地伸出舌头,舔了一下嘴唇,然后眼光瞥向我,又确凿地问了一遍:“你为何要舔我?”
意想不到的事就这样发生了。时隔多年我再次见到庄珩,发生的第一场对话,讨论的主题是“我为什么要舔他”。
委实是,奇怪了些。
但庄珩的语气很平淡,很认真,很理所当然,他认为自己确凿无疑地抓到了重点,他略过我是鬼的事实,略过我问的“苍崖洞”,略过了耳廓上看着就疼的牙印,在这些步步惊心的冲突里,抓到了这个莫名其妙的细节。
他神色平静,再次陈述:“你舔我了。”
三人成虎。当一个问题被重申三遍,荒唐和戏谑被消解,竟然就变得合理起来。
我被他唬住了,于是也正色承认:“对。我舔你了。”
他问:“为什么?”
我十分认真地思索:“常人去舔一样东西,通常都是由于好奇,好奇它是什么味道。”
“那你呢?”
我目光于是又投向他,栌黄的伞面滤过天光雾一样洇在他面上。他发丝乌黑,耳后的皮肤雪白,耳朵也长得标致,黄雾中那道齿痕渗着一丝红线印在他耳廓上,好像一种神秘的图腾,有隐秘的引诱的意味。方才渗到口中的腥甜的味道已经散去了,此刻回味起来,似乎是有些淡淡的回甘。
阴雨的春日,他在热闹的街市上久久静伫,等我的答案。
我说:“我当然也是好奇。”
“好奇什么?”
“好奇你是谁。”我说,“你装聋作哑,我只好问不到就咬,咬不到就舔,舔不到……”
他又看过来了:“舔不到就如何?”
“舔不到也不能如何。听天由命。”我尴尬一笑,“庄珩,做人与做鬼大不相同。我如今很认命的。”
“你叫我庄珩。”他十分浅地笑了一下,淡淡说,“你咬我一口,又舔我一下,最终仍旧不过是凭皮相识人。哪里就有新的开悟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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