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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刘荨不同的是,贾诩更像是一个正常的年轻人,想象力很丰富,这给刘荨的不少固态思维提了个醒,倒是互有裨益。
说起来,贾诩在骊靬之战,贾诩和王守担任后备军,当日便是贾诩根据地形设计埋伏点,这才将从显美,番和出来的羌人探子给一一抓住,这才让段颎将军的大军没有走漏声息。
若不是他的话,骊靬城之战会需要另外一个打法,大概就是羌人知道了汉军会来,然后取了骊靬城后便提高警惕,死守城池。
什么松懈的庆功宴,酒肉畅饮的戏码自然也没了,所以就算是刘荨在城里做内应,晚上开了城门,最后也少不得大战一场,肯定不比羌人没有准备的情况下效果好。
最后,刘荨在快要到达旅店之后,生出这般感叹。
“文和大才,日后肯定会有名扬天下的机会的。”
刘荨对贾诩的评价一直都不吝啬,这让贾诩既疑惑又觉得是有遇到知己的感觉。
疑惑是他们所见面的时间可以说是屈指可数,但是刘荨对于自己很了解,就像是看透了自己一般,即使他一直未曾展露出才华。
如此感觉交融下,贾诩是真的想跟随这个公主,只是这公主的未来并不明朗,这让他有些犹豫,毕竟他现在拜刘荨所赐,已经真正成了段颎的外孙,虽然这名号不太好听,但是以后对他也有助力,以后得局势会变得十分明朗。
所以,这便起了冲突,到底是明朗的未来好一点,还是遇到这么一个知己,跟她一起面对未知的未来好一点。
选择,总是一个很困难的事情,所以贾诩还是退了一步,选择了观望。
“得与和公主畅谈这么多,文和三生有幸,现也不作伪,便受了公主的祝福,日后必定好好努力,成为那名扬天下之人,日后公主若用的着的地方,文和若有力能助,必定赶来。”
果然,贾诩并没有投效刘荨的意思,这便是贾诩这个三国时代最善保命的毒士所展现出来的聪明之处。
刘荨自然清楚,所以虽然有展览的意思,但是她知道自己现在的实力还没有到达贾诩能够相投的地步,即使他现在没有展露头脚,但是大才终归是大才,在选择上,来不得马虎的。
所幸,刘荨也并不落寞,毕竟自己有缘遇到这贾文和,还有幸见证了贾诩冒充段颎外孙的趣事,这已经是可遇不可求的缘分。
“哈哈,文和爽快,那刘荨便希望有一日能和文和共事了。”
。。。。。。
疲乏,总是伴随着精力消耗一空之后,回到旅店之后,刘荨在玲珑等侍女的服侍下便在下午就开始休息了。
或许兄弟们都知道刘荨劳累,所以并没有人前来叨唠,只让刘荨好好安睡。
时间流逝,一场好睡,刘荨倒是难得的睡了一个好觉,只到第二天清晨便自动醒了过来。
夜还未过,黎明未至,夜空堪堪要汇入阳光之下。
刘荨难得的有精神从房舍中出来,只披了一件单衣,临着晨间的露珠,感受着令居的晨。
令居城在河边建造倒是有些好处的,清晨的雾气从河边升起,然后满布城池,现在倒是显得十分的静谧。
虽然刘荨看不见,但是从其他感官去感受却是能够得到更深邃的美感。
后世的时候,有人研究过,眼睛其实是个不完美的器官,由于人和人之间的不同,所看到的世界是有差别的,所以有的人才会有色弱,色盲。
所以眼睛或许并不可靠,而心感受到的,或许才是真实的世界。
所以刘荨感受到了一个不一样的汉朝,一个只属于自己的汉朝。
不知道自己这眼睛的缺陷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,或许刘荨自己也说不清楚了吧。
“踏踏踏。”
忽的,就在刘荨沉浸在令居晨间的美好时,她身后却传来了脚步声。
刘荨自然很警觉,一感受去便发现,是羌王麻犀送给阿美娜的奴隶侍女,骨头。
“公主,骨头伺候不周,公主醒了都不知道,早间寒冷,公主小心贵体啊。”
骨头说着,只将自己手里面的那披风给刘荨披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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