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“然后,我最好是放短球、小球,这样创造机会?”陆笙不确定这个方法能管用。相比网前攻击,她在底线上更有自信一些。何况,增大网前对战,意味着后营防守空虚,这不正中对方下怀吗?
南风叹了口气,说:“陆笙,你该更自信一些。”
“可她是三号种子呢!”
“那又如何,你是陆笙。”
陆笙哑口无言。她觉得吧,南风对她的信心有点盲目……奇怪的是虽然现在明知道他对她寄予厚望,但是有他在现场看比赛,她不会再莫名其妙地分心了。反正每次她看向他时,脑子里都会冒出几个大字:女、神、你、是、在、看、我、吗!
呵呵,不笑场就不错了……
现在,不管怎么说,陆笙还是决定要博一博。
几局下来,俄罗斯美女暂时领先。陆笙发现,俄罗斯美女打球一点不糊涂,针对陆笙,她有着清晰的攻克思路,而且打起来很自信。
自信是因为,她很清楚,她是克陆笙的。
陆笙开始反其道而行之,适当地牺牲防守,增大网前的进攻。
这样做意味着放弃自己的优势,倒是出乎对手的意料。
但是这样的效果是明显的,陆笙连着抓住机会放了两个短球,俄罗斯美女都没能接起来,她一下子被陆笙打得有点懵,发球局竟然丢掉了reads();。
连陆笙自己都觉得有点过于顺利。
她没想通其中关窍,看一眼场边的南风,发现他脸上挂着神秘的微笑。
什么意思嘛……
接着陆笙自己的发球局保住了,局势逆转为陆笙领先。
“南教练,为什么呀?”许萌萌问南风。因为陆笙称呼南风为“南教练”,所以许萌萌也就跟着这么称呼他了。
要说签运,许萌萌比陆笙还悲催,第一轮遇上一号种子选手,然后,就没有然后了……
所以她此刻坐在南风旁边看比赛。
南风解释道:“陆笙的优势是防守,不过当她的防守被克制住,那么这个优势能发挥的作用就打了折扣。相反,对方的劣势是网前,就算陆笙最擅长的不是网前攻击,但是对上网前比较差的对手,她在这里能发挥的作用就被放大了。所以此刻,她在网前得到的,高于她在防守上失去的。”
许萌萌听得十分叹服:“好厉害呀!”
“嗯,”南风望着陆笙的身影,心情十分愉悦,连语气都变得轻快了,“对手的心理素质稍差,也让她的逆转变得更顺利。”
许萌萌仔细思索一下,发现这个原理虽然简单,其中却包含着非常深奥的哲学:什么是优势?什么是劣势?一般球员打比赛时第一选择永远是发挥优势,但优势劣势却并不是永恒不变的。正如此刻,陆笙最大的优势反而成为劣势,放弃优势,形势立刻扭转。
唉,其实在这样的时刻,对于自己往常的优势、最大的筹码,说放弃就放弃,这也是一种勇气和魄力啊,绝对的大将风度,不服不行!
许萌萌扪心自问,如果她站在陆笙的位置上,第一选择很可能就是严防死守,用超强的意志力去防住对手,然后反击。这个选择不能说是错的,也未必没有胜算,可是跟陆笙的一比,就显得不知变通了、不敢进取了……
许萌萌捧着脸,在对陆笙崇拜的心态中看完了比赛。
其实之后的时间陆笙打得也没那么容易。她不可能完全地放弃防守,底线还是要兼顾到的,所以在场上的跑动很频繁,体力消耗特别大。幸好她素质过硬,而且,对手被她逆转之后就情绪烦躁,节奏没把控好。所以最后打了两盘,就把比赛拿下了。
比赛结束时,陆笙跑了一身的汗,秋天的小凉风一吹,那个爽歪歪啊。
她跑到观众席前,仰头看南风。南风就弯腰伸长胳膊,在她的小脑瓜上揉了揉,揉完还拍了一下,像是对待自家养的小宠物。
南风问道:“累吗?”
“还行。”
“什么感受?”
陆笙挠了挠后脑勺,“有些事吧看起来容易,做起来不容易,可有些事呢,看起来很难,其实做起来不难的。”
“这就对了。”
与狼共舞 学姐请你老实! 民国女医[空间] 星星不说话 快穿反派大佬是个渣 她是暗夜里的月光 摄政王家的农医宠妃 这个人类幼崽有亿点点强 她是人间万千风情 杠精穿成某宗妖女 单身男人的白日梦 你听风在吹,我在等你归 玩家走狗满天下 奥特纪元 扶顺灭清1644 九叔的修道之路 重返十八岁 虐恋缠心:顾少别来无恙 调笑令 人性的优点
(本书又名都市黑龙王)江呈这辈子的愿望,很简单,就是有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,然后再养条狗,两个人过上那低调而没羞没臊的日子。然而,生活总是事与愿违他出去存个钱,五大银行的行长,直接亲自前来接待,端茶倒水,恭送黑卡!他没事收拾几个小混混,洪门黑带等各方大佬,立刻纷纷送上厚礼,表达歉意。偶尔,出国旅个游,还会碰到顶尖金融世家罗斯德柴尔家族,前来接机。那一刻,江呈的朋友,看着这群时常打扰他平静生活的大佬们,心中怅然果然,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!...
新书秦朝大神棍来啦,读者老爷们来宠幸哇么么哒在网坛,流行着这样一句话,你永远都要试图不断去叫醒一个装睡的人,因为当他真的睡着时,你就已经输了。而让这句话出现的,正...
国中时代就开始接触武侠小说,因为跟正统文学不投缘,所以就把阅读兴趣投注在小说世界。在一个偶然的机缘下接触了奇幻科幻文学小说,让平时想像力就颇为丰富的我一头栽进了这个世界。尽管自己的文学修养并不是很高深,但还是忍不住的开始提笔写下心中的故事。也许自己的文笔并不是很优美,但自己写作上的用心终於得到了网友的支持,进而从众多的作品中脱颖而出,有了一个不平凡的开始!...
一朝穿越,现代白领唐可可穿到了无父无母的孤儿身上。住山洞,挖野菜,吃了上顿没下顿。唐可可挽起袖子,带领四兄妹一边斗极品虐渣渣,一边发家致富两不耽误。买房子,上私塾,一家人齐心协力,日子越过越红火。一时好心接济了落魄秀才李煜然,可这家伙天天阴魂不散刷存在感。...
谁说修仙就要以无上境界,看破天地奥义,破碎虚空。喝着小酒,哼着小曲,薰薰然,飘飘然,踏上大道,才是太上境界。本书讲的是,一位被情人惩罚而历千世情劫的现代大学生(他自己不知道),被别人送回千世前(穿越了),重新修道(看运气吧),重续前缘(看看是否有机会直接搞定那个介于牛A和牛C之间的女人),同时夹杂壮丽的风景,神奇的怪兽,豪爽的朋友,漂亮的女孩,和一些奇奇怪怪的闲杂人等(玄虚目无表情的举着牌子上书我是第二男主角)。...
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