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南风显然是做过一番工夫的,翻开菜单连点了十几道菜。
上菜之前,服务生先送上来一瓶醒过的白葡萄酒,往每个人的杯子里各倒了三分之二的量,陆城遇只是轻轻一嗅,便道出这瓶酒选用的原料:“薏丝琳被誉为白葡萄中的皇后,比起莎当妮,我也更喜欢薏丝琳细致和均衡的口感。”
盛于琛挑眉:“看来陆董事长也是品酒行家。”
“Sean,这你可说对了。”迈克尔笑道,“James还在巴黎西北部有一个自己的酒庄,要是来了兴致,他还会亲自酿酒。”
南风讶异:“有自己的酒庄?那陆氏怎么没有上市?”
陆城遇一笑,修长的手指端着高脚杯,酒液随着他小幅度的晃动而摇曳:“只是闲暇时私人投资的项目罢了,并没有冠以陆氏的品牌。”
“要是有机会可要尝尝陆董事长的酒。”南风倒真不知道他的产业竟然还有涉猎酒业。
陆城遇大方道:“欢迎品鉴。”
盛于琛手指轻轻摩擦着杯身,缓声问:“陆董事长刚才只说了这瓶酒的原料是薏丝琳葡萄,不知道能不能再说出更多的信息?”
陆城遇将酒液收入口,在口腔中细细分辨,然后一笑道:“这是奔富酒庄在1999生产的白葡萄酒——诺兰。”
盛于琛目光一偏看向了他,很显然,陆先生说对了。
“奔富是澳大利亚最具国际知名度的红葡萄品牌,他们生产的白葡萄酒虽不至于籍籍无名,但这瓶诺兰,就算是在它的国度,好像也没有多少人认识它,真可以说是无人问津。”陆城遇边说边举起酒杯,对着灯光的方向,水晶灯下,酒液近乎透明。
盛于琛道:“陆董事长果然名不虚传,如此冷门的酒都这样了如指掌。”
陆城遇抬眸对上他:“盛总裁不也是?在这个法国这个红酒的天堂,你弃拉菲、玛歌、红颜容不选,偏偏选了澳大利亚的葡萄酒,还是一瓶如此冷门的葡萄酒招待我们,说盛总裁是这瓶酒的伯乐都不为过。”
言语悠悠,却是在暗地里质问他的诚意!
一瓶籍籍无名的餐前酒,竟成了今晚这一局话题的开端,南风始料未及,偏偏在场三个男人里,一个是她不熟悉的,一个是她看不透的,一个是她看不懂的,她也没办法去猜这一局最终的走向,只得沉默,静观其变。
盛于琛话语接得从容:“古罗马有位作家曾说过,‘葡萄酒中自有真理,只是酒标上从来不会把其中的真理标示出来’,我个人亦是认为,一瓶酒的好坏不应该从它的品牌是否闻名遐迩,它的价格是否昂贵来判断,而是要从自己出发,如果它在我心中是好酒,那么它就值得被我拿出来招待我尊贵的客人。”
迈克尔眼睛一亮,立即赞道:“Sean,你说得太对了,分享自己喜好的美酒,便是对客人最大的尊重。”
法国人对红酒的喜爱已经到了顶礼膜拜的地步,对他们来说,红酒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,盛于琛的话里大大尊重了红酒,将红酒当成他的朋友介绍给他们,恰好戳中了迈克尔这个地道的法国人心中的圣地,他自然力赞他。
陆城遇一笑,举杯道:“英国也有位诗人说过,葡萄酒能使友谊迅速泉涌而出,盛总裁,我们那么巧喜欢上同一瓶酒,真的可以说是知己了。”
盛于琛微笑碰杯:“陆董事长的话也是我心中所想。”
差点被点起的烽火,转眼间就烟消云散,仿佛他们自始至终,都是在讨论那瓶名唤‘诺兰’的白葡萄酒。
只是在场都是通透的人,稍微一掂量都能感觉出这两个男人之间微妙的敌意,迈克尔也不像刚才那样随便插话,喝下杯中的葡萄酒,借口看见熟人要去打招呼,先离开了包厢。
南风也想走,但是她走不了,只得硬着头皮看他们第一场交手不分伯仲后,下一场又拉开帷幕。
盛于琛放下空了的酒杯,服务生立即上前为他斟酒。
酒液缓慢注入杯里,直到又满三分之二。
盛于琛端了起来,又是说:“品酒和品人其实是一样的,有时候并不需要深挖细掘,只需浅尝一口就能知道好歹,陆董事长仅仅因为我们来自同城就出手相帮,撮合AS与乔森的合作,如此仗义,这杯酒我理应敬你。”
“盛总裁言重了,乔森本就有与AS合作的意图,我至多就是顺水推舟。”陆城遇客气一笑。
“顺水推舟也是人情,我承了陆董事长的这么大一个人情,一句‘谢谢’都太轻了,日后陆董事长有什么盛某能帮上忙的,盛某定当竭尽全力。”
姜倾心霍栩 天师府签到百年的我出山了 寒门枭士 替身受假死之后 叶星北顾君逐 诡异:我能模拟命数 宇文皓元卿凌 美食圈外挂帝 战争领主:从厄运之地开始崛起 极品皇太子 我一个史莱姆吊打巨龙很合理吧? 叶早早四爷笔趣阁 吴百岁夏沫寒小说 重生从闲鱼赢起 夏天周婉秋 至尊龙帝 娘胎签到至尊神体,出生开始无敌 开局签到半圣修为,召唤两大神魔 我在王者荣耀提取技能 天命王侯金锋
(本书又名都市黑龙王)江呈这辈子的愿望,很简单,就是有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,然后再养条狗,两个人过上那低调而没羞没臊的日子。然而,生活总是事与愿违他出去存个钱,五大银行的行长,直接亲自前来接待,端茶倒水,恭送黑卡!他没事收拾几个小混混,洪门黑带等各方大佬,立刻纷纷送上厚礼,表达歉意。偶尔,出国旅个游,还会碰到顶尖金融世家罗斯德柴尔家族,前来接机。那一刻,江呈的朋友,看着这群时常打扰他平静生活的大佬们,心中怅然果然,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!...
新书秦朝大神棍来啦,读者老爷们来宠幸哇么么哒在网坛,流行着这样一句话,你永远都要试图不断去叫醒一个装睡的人,因为当他真的睡着时,你就已经输了。而让这句话出现的,正...
国中时代就开始接触武侠小说,因为跟正统文学不投缘,所以就把阅读兴趣投注在小说世界。在一个偶然的机缘下接触了奇幻科幻文学小说,让平时想像力就颇为丰富的我一头栽进了这个世界。尽管自己的文学修养并不是很高深,但还是忍不住的开始提笔写下心中的故事。也许自己的文笔并不是很优美,但自己写作上的用心终於得到了网友的支持,进而从众多的作品中脱颖而出,有了一个不平凡的开始!...
一朝穿越,现代白领唐可可穿到了无父无母的孤儿身上。住山洞,挖野菜,吃了上顿没下顿。唐可可挽起袖子,带领四兄妹一边斗极品虐渣渣,一边发家致富两不耽误。买房子,上私塾,一家人齐心协力,日子越过越红火。一时好心接济了落魄秀才李煜然,可这家伙天天阴魂不散刷存在感。...
谁说修仙就要以无上境界,看破天地奥义,破碎虚空。喝着小酒,哼着小曲,薰薰然,飘飘然,踏上大道,才是太上境界。本书讲的是,一位被情人惩罚而历千世情劫的现代大学生(他自己不知道),被别人送回千世前(穿越了),重新修道(看运气吧),重续前缘(看看是否有机会直接搞定那个介于牛A和牛C之间的女人),同时夹杂壮丽的风景,神奇的怪兽,豪爽的朋友,漂亮的女孩,和一些奇奇怪怪的闲杂人等(玄虚目无表情的举着牌子上书我是第二男主角)。...
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