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南风抿了抿唇,不太确定地反问:“绅士先生,你该不会是喜欢上我了吧?”
厉南衍脚下的步伐停滞了四分之一秒,眨眼间又恢复如常。旁人根本看不出他迟疑过,只有他自己知道,在她那句话之后,他心里激荡起的莫名潮汐。
喜欢上她?
怎么可能?
他们笼统也就见过两次面,相处的时间加起来还没有六个小时,怎么可能就喜欢上?
厉南衍是不相信一见钟情的,但是他那时候又找不到合理的理由来解释他那莫名的动心,到最后实在想不通,就归根在南风是他见过的女人里最特别的——漂亮、聪明、胆子大,还很有趣。换成别的男人,也会对她另眼相待。
南风问出那句话后,也没等厉南衍做出回答,就自顾自摇头笑说:“不应该吧,像你这样的男人,身边应该不缺美女吧?还是说我长得特别对你口味?”
厉南衍信口胡说:“你们中国女人不是最看重贞洁吗?我看了你的身体,对你负责,不应该吗?”
南风在黑布后翻了个白眼:“大清早就亡了。”
换来他一阵低笑。
南风抿唇,没有再说话,免得他越看她越有趣,真把她抓去当玩具。
厉南衍带着南风搭电梯到地下车库,他的手下在地下车库门口等着。
南风虽然眼睛看不见,但是一直在用听觉和嗅觉判断周围的环境,来到地下车库,她闻到了汽油的味道,心里一紧,担心他就这样开车掳走她,不禁问:“你要带我去哪里?”
厉南衍牵着她的手,五根葱白细长的手指软软地搭在他的手心,圆弧形的指甲染着和她在宴会上穿的那条星空裙一样的颜色,加了荧光,所以在昏暗的地下室里也闪闪熠熠。
这一幕在往后的很多年里,经常被厉南衍回忆起,他觉得,南风就是照入他黑暗的人生里的星光,正是因为有她在,所以他才舍不得下地狱。
恰巧那时,盛于琛从外面办事回来,目光无意间往车窗外一扫,看到了昏暗处一男一女两个身影,眉心一蹙:“南风?”
这么晚了,南风怎么还会跟一个男人来地下车库?
盛于琛推开车门下车,声音提高:“南风,你要哪?”
南风辨认出了的声音的主人:“于琛哥!”
她刚喊出来,腰上就抵上来一把枪,南风原本雀跃起来的心顿时转换成浓浓的害怕和担心,糟了,他该不会杀人灭口吧……
厉南衍看着盛于琛走近,他们站在黑暗处,盛于琛看不清他们的面容,但是他能看清他,他认出来南风就是跟着他一起来参加宴会:“他是你老板?”
南风没敢说话,浑身僵硬,在脑子里飞速思考该怎么救盛于琛。
厉南衍也察觉出来,声音很轻很低,在她耳边呼出气:“怎么突然那么紧张?怕我杀他灭口?”
“他是AS集团的总裁,榕城盛家的人,你杀他,会惹的麻烦更多。”南风提醒。
厉南衍挑眉:“你好像喜欢上威胁我?”
南风学着他刚才的语式,皮笑肉不笑地说:“我是看在我们那个吻的份上,对你进行善意的提醒。”
厉南衍弯唇:“真舍不得就这样放开你。”
南风还没明白过来,手臂突然一下刺疼——他将快速麻醉剂打进她的静脉里。南风立即就感觉双脚发软,厉南衍揽住她的腰,扶着她的身体放到地上,最后深深地看了她一眼:“我还会回来找你。”
南风动了动唇,已经提不起力气说话。
盛于琛已经快速奔跑过来,厉南衍没办法再逗留,转身从小路隐入黑暗。
“南风,南风,醒醒!”盛于琛摘掉南风眼睛上的黑布,将她横抱起来,送往医院。
厉南衍坐在车上,目送他的车子飞速驶出地下室。
手指轻点嘴唇,再想起今晚发生的所有事,他眼里荡开清浅的涟漪,对手下吩咐:“去查刚才那个女孩。”
他想了解她。
更想知道,她和陆城遇还有没有关系?
手下很快带来调查结果——没有,从洛杉矶分开后,她和陆城遇就没有再联系过。这个结果有点出人意料,毕竟那时候南风可是能为了保护陆城遇连命都不要,这样的情义怎么会说断就断?
后来再查下去,才发现她原来是不知道陆城遇也在榕城,不知道和她缠绵缱绻三个月的男人,就是南陆北俞的陆家大少。
叶早早四爷笔趣阁 美食圈外挂帝 寒门枭士 极品皇太子 吴百岁夏沫寒小说 宇文皓元卿凌 重生从闲鱼赢起 天师府签到百年的我出山了 战争领主:从厄运之地开始崛起 替身受假死之后 诡异:我能模拟命数 至尊龙帝 娘胎签到至尊神体,出生开始无敌 姜倾心霍栩 我一个史莱姆吊打巨龙很合理吧? 叶星北顾君逐 夏天周婉秋 天命王侯金锋 开局签到半圣修为,召唤两大神魔 我在王者荣耀提取技能
(本书又名都市黑龙王)江呈这辈子的愿望,很简单,就是有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,然后再养条狗,两个人过上那低调而没羞没臊的日子。然而,生活总是事与愿违他出去存个钱,五大银行的行长,直接亲自前来接待,端茶倒水,恭送黑卡!他没事收拾几个小混混,洪门黑带等各方大佬,立刻纷纷送上厚礼,表达歉意。偶尔,出国旅个游,还会碰到顶尖金融世家罗斯德柴尔家族,前来接机。那一刻,江呈的朋友,看着这群时常打扰他平静生活的大佬们,心中怅然果然,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!...
新书秦朝大神棍来啦,读者老爷们来宠幸哇么么哒在网坛,流行着这样一句话,你永远都要试图不断去叫醒一个装睡的人,因为当他真的睡着时,你就已经输了。而让这句话出现的,正...
国中时代就开始接触武侠小说,因为跟正统文学不投缘,所以就把阅读兴趣投注在小说世界。在一个偶然的机缘下接触了奇幻科幻文学小说,让平时想像力就颇为丰富的我一头栽进了这个世界。尽管自己的文学修养并不是很高深,但还是忍不住的开始提笔写下心中的故事。也许自己的文笔并不是很优美,但自己写作上的用心终於得到了网友的支持,进而从众多的作品中脱颖而出,有了一个不平凡的开始!...
一朝穿越,现代白领唐可可穿到了无父无母的孤儿身上。住山洞,挖野菜,吃了上顿没下顿。唐可可挽起袖子,带领四兄妹一边斗极品虐渣渣,一边发家致富两不耽误。买房子,上私塾,一家人齐心协力,日子越过越红火。一时好心接济了落魄秀才李煜然,可这家伙天天阴魂不散刷存在感。...
谁说修仙就要以无上境界,看破天地奥义,破碎虚空。喝着小酒,哼着小曲,薰薰然,飘飘然,踏上大道,才是太上境界。本书讲的是,一位被情人惩罚而历千世情劫的现代大学生(他自己不知道),被别人送回千世前(穿越了),重新修道(看运气吧),重续前缘(看看是否有机会直接搞定那个介于牛A和牛C之间的女人),同时夹杂壮丽的风景,神奇的怪兽,豪爽的朋友,漂亮的女孩,和一些奇奇怪怪的闲杂人等(玄虚目无表情的举着牌子上书我是第二男主角)。...
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