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https:www.lwxs0.com
听高战说才知道,这趟他来不光是为了看我,另外还负责把废品站吓疯了的那个‘头套男’转送到精神病院进行强制治疗。
在那里,他见到了曾挖了王希真家祖坟的盗墓贼臧志强。
是臧志强想要见我。
臧志强只对他说了两句话:
我要见上次那个外八行的同道;你告诉他,不是自己的东西,最好别想据为己有。
恰巧桑岚进来,放下水壶抬头瞪着我说:“别告诉我你现在要出院。”
“你也知道我在医院待不住的……”我说的是实话,在病床上躺了这么些天,我早烦了。
“呵,待不住就不待?你拿自己的命当儿戏啊?”桑岚冷笑。
我刚想再说什么,她忽然攥着双拳,涨红着脸冲我吼:
“你爱怎么样怎么样吧,你想死没人拦着!”
吼完,竟转过身头也不回的跑了出去。
高战一阵尴尬,说他真不该替臧志强传话,那就是个疯子。
又闲扯了一阵,他就说局里还有事,带着肖阳先走了。
孙禄侧身在床沿上搭着我的肩膀,看着天,含糊的说:
“桑大美女摆明是对你有意思,惹美女生气,你的心难道不会痛吗?”
“滚犊子!赶紧办出院去!”
我又不是傻子,又怎么会看不出桑岚的心意。
可我清楚的知道,我和她根本不在一条线上。
她对我的情意,更多的是建立在这段时间因为无助恐慌而对我的依赖上。并不是真正男女间的情感。
只能说,等这一切都过去,她重回校园,不久的将来,应该会遇上真正适合她的人……
车开进精神病院,孙屠子说要陪我一起上去。
我有些好奇:“你敢上去?”
孙禄咧咧嘴,说换了以前他肯定不敢,疯子学姐的事给他造成的阴影实在太大了。不过在经过‘头套男’的事以后,阴影已经消除了。同样是精神病,学姐不会刻意伤害我们,而‘头套男’疯了,就会无故袭击无辜的人。
只能说无论是正常人还是疯子,好人就是好人,坏种就是坏种。
二楼的一间单独病房里,臧志强还和上次没发疯前一样,盘腿坐在床上,微微低着头,斜着眼睛看着我和孙禄进屋。
等医生出去,我从包里拿出藏魂棺放在他面前,“还给你。”
臧志强直勾勾的看了我一阵,忽然摇了摇头,“我要见你,不是想拿回藏魂棺。我对那位警官那么说,是怕你不肯来。”
“这本来就是你的,先把它收起来吧。”
“不用,先放在你那里吧。”
我皱眉:“这是你师门传承的东西,怎么能随便让别人保管?”
臧志强苦笑:“你应该也猜到我现在是什么状况了,如果藏魂棺留在我身边,我的命就保不住了。”
“什么叫命保不住?”
我在被张喜推进藏魂棺的时候,曾在里面见过另一个‘臧志强’。过后认出藏魂棺的来历,我就隐约想到,臧志强并不是真疯,他不过是把一部分魂魄藏在了藏魂棺里,以此来避免降头的发作。可我还是不明白,他现在这么说是什么意思。
臧志强又是两声苦笑,说:“利用藏魂棺藏魂,并不是没有弊端的。超过一定的时间,魂魄不能复原,我就会完全丧失意识,变成彻头彻尾的疯子。到时候法诀都不记得了,甚至不知道藏魂棺是什么东西……那和死有什么区别?”
他盯着我看了一会儿,继续说道:“我看得出来,你进过藏魂棺,而且利用藏魂棺磨灭了外露的阳气,把自己变得和鬼一样。你既然认得藏魂棺,又能够使用……这样说来,你应该就是传说中的九阴煞体,阳世恶鬼。呵呵,看来我藏阴一脉注定不会断送在我手里,我找你,还真是找对人了。”
“你……”
他摆手阻止我开口:“先听我说,我时间不多了,我在藏魂棺里待的时间太久,就快失去意识了。到时候醒不过来,会变成真正的疯子。但现在我中了降头,一旦魂魄聚齐,降头就会发作,我就会没命。想要保住命,我只能求你帮忙。”
我本来还想说我没那个义务,可听他说‘时间不多’,就忍着没有开口,准备听他说完再说。
我有祖宗十八代 重生做神医 霍先生爱到最深处 珍重待春风 全能神医 王牌近身保镖 源赋世界 学霸女神很高能 帝后现代起居注 摄政王爷欺上门 东汉末年枭雄志 美女总裁的近身武神 翻天之美人计 薄少,求你行行好 思君此何极 天才特种兵 万古灵神 灭世霸尊 丹武霸主 最强狂兵混都市
(本书又名都市黑龙王)江呈这辈子的愿望,很简单,就是有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,然后再养条狗,两个人过上那低调而没羞没臊的日子。然而,生活总是事与愿违他出去存个钱,五大银行的行长,直接亲自前来接待,端茶倒水,恭送黑卡!他没事收拾几个小混混,洪门黑带等各方大佬,立刻纷纷送上厚礼,表达歉意。偶尔,出国旅个游,还会碰到顶尖金融世家罗斯德柴尔家族,前来接机。那一刻,江呈的朋友,看着这群时常打扰他平静生活的大佬们,心中怅然果然,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!...
新书秦朝大神棍来啦,读者老爷们来宠幸哇么么哒在网坛,流行着这样一句话,你永远都要试图不断去叫醒一个装睡的人,因为当他真的睡着时,你就已经输了。而让这句话出现的,正...
国中时代就开始接触武侠小说,因为跟正统文学不投缘,所以就把阅读兴趣投注在小说世界。在一个偶然的机缘下接触了奇幻科幻文学小说,让平时想像力就颇为丰富的我一头栽进了这个世界。尽管自己的文学修养并不是很高深,但还是忍不住的开始提笔写下心中的故事。也许自己的文笔并不是很优美,但自己写作上的用心终於得到了网友的支持,进而从众多的作品中脱颖而出,有了一个不平凡的开始!...
一朝穿越,现代白领唐可可穿到了无父无母的孤儿身上。住山洞,挖野菜,吃了上顿没下顿。唐可可挽起袖子,带领四兄妹一边斗极品虐渣渣,一边发家致富两不耽误。买房子,上私塾,一家人齐心协力,日子越过越红火。一时好心接济了落魄秀才李煜然,可这家伙天天阴魂不散刷存在感。...
谁说修仙就要以无上境界,看破天地奥义,破碎虚空。喝着小酒,哼着小曲,薰薰然,飘飘然,踏上大道,才是太上境界。本书讲的是,一位被情人惩罚而历千世情劫的现代大学生(他自己不知道),被别人送回千世前(穿越了),重新修道(看运气吧),重续前缘(看看是否有机会直接搞定那个介于牛A和牛C之间的女人),同时夹杂壮丽的风景,神奇的怪兽,豪爽的朋友,漂亮的女孩,和一些奇奇怪怪的闲杂人等(玄虚目无表情的举着牌子上书我是第二男主角)。...
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