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“对,说的就是你!”
因着自家小姐是灰家的大小姐,这丫鬟在自家小姐面前还很得脸,因此她一个凡人,对上莫依依这个仙人也毫不怯场。
莫依依还是头一次被人说是乡巴佬,抛开别的不论,这话她听着到满新奇的。
所以,她抬抬手,抚了抚垂下来的步摇坠子问那丫鬟。
“你认识这是什么吗?”
小丫鬟不屑的看了一眼莫依依。
“珍珠罢了,这种大小的珍珠,只够给我家小姐串鞋!”
还没等莫依依说话呢,她身后的红花却学着那小丫头的样子,掐着嗓子说。
“错了,你个没见识的乡巴佬,那是天珠!那么大小的一颗,你家小姐那一身的行头外加身上的法器符咒全算上,都未必买得起!”
莫依依没被那小丫鬟给吓到,到是被突然出声的红花给吓到了。
不过她要崩住,等回去后在和红花好好说说,小小年纪不要什么人都学,灵果很好吃,多吃些灵果!
那边的小丫鬟听了,脸上的不屑更浓了。
“什么天珠,听都没听说过的东西,不会是什么偏远的地方,把珍珠换个名字叫的吧!”
莫依依今儿出来,便是炫富的,怎么可能被一个小丫鬟三言两语说掉价了?
所以莫依依伸手点了点那坠子,一点点灵力顺着手指点在了那天珠上。
随后,那枚天珠便散发出了柔和的光!
这光稍纵即逝,却也足以让别人看出不同来!
“天珠可以用来画阵制符炼丹炼器,能够容纳灵气,和珍珠可不同。”
莫依依没说这天珠的品级,但是却也足以让这小丫鬟怯场了!
她悄悄的偷看了一眼自家小姐,而那小姐自始至终都在喝茶,好似完全没听到这边的闹剧一般。
而莫依依呢,已经伸手点了点自己胸前垂下的璎珞。
“那你认识这是什么吗?”
这串璎珞是用一串红色的珠子串成的,只是这珠子的材质瞧着十分的特殊,不像是朱砂也不像是红宝石,珊瑚玛瑙就更不像了。
若说有什么东西和这红珠子相似,那便只有珍珠了。
但是珍珠的颜色只有白色粉色黑色和紫色的,红色的从来没见过,之前闹了笑话的小丫鬟也不敢在多言,只能有些无措的站在那儿。
只是这一次,莫依依没有在给她解惑了。
她就像是个看待顽皮小孩的长者一般,语气温和的说。
“你不知道也正常,毕竟我这一身穿戴的,都是修真界的东西,身为凡人的你怎么会知道见过?”
这话明着莫依依是对那小丫鬟说的,但是喝茶的小姐喝茶的动作却顿了顿。
毕竟这灰家的小姐,身上穿的头上戴的,甚至是脚上的鞋子都异常的精致,但是唯独一点,她穿戴的都是凡品!
就算她腰间有储物袋,储物袋里有法器符咒,却也不能抹除她身上穿戴的都是凡品的东西!
直到这个时候,这位小姐才拿正眼看了莫依依一眼。
而莫依依呢,她没看那小姐,而是在和小丫鬟说完后,自顾自的也拿了个果子来吃。
莫依依吃果子的动作要比身后的双喜红花文雅的多,她习惯于把果子切成小块后来吃。
倒不是莫依依过于精致,而是她曾经吃到过有虫子的果子,因此后来,她便习惯先把果子切成小块,肉眼先确认一下后在把果肉放到嘴里!
------题外话------
啊啊啊啊,我这没还上还倒扣了!人生最坑的事便是错觉这种东西!!!啊啊啊啊啊,我特么的以为我已经更过一章四千了,却不想全是错觉!!!!
打赏322(honey100)欠更:7400-2200=5200+30000=35200-4100=31100-4100=27000-2000=25000-6000=19000-2000=17000-2000=15000-2000=13000-3000=10000+2000=12000-4000=8000-4000=4000+40000=44000-4000=40000+2000=42000:,,
玄幻:开局掌握天道 新婚夜,医妃带着两萌宝炸了王府 斗罗之我的武魂刻刻帝 猎户家的福运小娇妻 我有最强功德系统 地狱之王,身怀万亿点属性值 名门正派的我怎么成了魔尊 离婚后,我闪婚了渣男他二叔! 我以一指,镇压诸天 穿越大唐之一统天下 我的22岁白富美老婆 为了卡西莫多 我的网红老婆 九道帝尊 剑霸蛮荒 被休后,她成了王爷的掌心娇 焚天龙帝 仙门山 重生之腹黑王爷娇娇妻 重生后嫁给了不婚不育的双标太子
(本书又名都市黑龙王)江呈这辈子的愿望,很简单,就是有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,然后再养条狗,两个人过上那低调而没羞没臊的日子。然而,生活总是事与愿违他出去存个钱,五大银行的行长,直接亲自前来接待,端茶倒水,恭送黑卡!他没事收拾几个小混混,洪门黑带等各方大佬,立刻纷纷送上厚礼,表达歉意。偶尔,出国旅个游,还会碰到顶尖金融世家罗斯德柴尔家族,前来接机。那一刻,江呈的朋友,看着这群时常打扰他平静生活的大佬们,心中怅然果然,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!...
新书秦朝大神棍来啦,读者老爷们来宠幸哇么么哒在网坛,流行着这样一句话,你永远都要试图不断去叫醒一个装睡的人,因为当他真的睡着时,你就已经输了。而让这句话出现的,正...
国中时代就开始接触武侠小说,因为跟正统文学不投缘,所以就把阅读兴趣投注在小说世界。在一个偶然的机缘下接触了奇幻科幻文学小说,让平时想像力就颇为丰富的我一头栽进了这个世界。尽管自己的文学修养并不是很高深,但还是忍不住的开始提笔写下心中的故事。也许自己的文笔并不是很优美,但自己写作上的用心终於得到了网友的支持,进而从众多的作品中脱颖而出,有了一个不平凡的开始!...
一朝穿越,现代白领唐可可穿到了无父无母的孤儿身上。住山洞,挖野菜,吃了上顿没下顿。唐可可挽起袖子,带领四兄妹一边斗极品虐渣渣,一边发家致富两不耽误。买房子,上私塾,一家人齐心协力,日子越过越红火。一时好心接济了落魄秀才李煜然,可这家伙天天阴魂不散刷存在感。...
谁说修仙就要以无上境界,看破天地奥义,破碎虚空。喝着小酒,哼着小曲,薰薰然,飘飘然,踏上大道,才是太上境界。本书讲的是,一位被情人惩罚而历千世情劫的现代大学生(他自己不知道),被别人送回千世前(穿越了),重新修道(看运气吧),重续前缘(看看是否有机会直接搞定那个介于牛A和牛C之间的女人),同时夹杂壮丽的风景,神奇的怪兽,豪爽的朋友,漂亮的女孩,和一些奇奇怪怪的闲杂人等(玄虚目无表情的举着牌子上书我是第二男主角)。...
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