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其实这事儿最不讨好的就是虎子爸了。
他因为这事儿一回去就遭了老太太的埋怨“你这人怎么这么傻,她挣钱还不好呢,公司开在你名下,那也就是给你打工。”
这老太太也时髦了,会说打工这个词儿了。
彩彩也埋怨哥哥“哥,你傻不傻啊,你不要当这个老总,给我当啊,她要挂在我名下,我就是杨总了。”
结果虎子爸以为老太太跟妹妹都站他这头,其实两人都不觉着他这样做对头。
陈美华不请他回去,他一个大老爷们就闹离家出走。
说不回去就不回去了,就在老娘这里待着。
以前虎子爸把钱拿回去,就老太太一个人花,还能补贴补贴女儿彩彩。
现在好了,虎子爸一回来,就多一张嘴巴,彩彩背地里好多埋怨。
她哥可真是傻,嫂子赚钱还不高兴呢。
时间久了虎子爸在家里也窝囊,这日子咋能过成这样啊,以前虎子妈在家可从不说他,再久一点,就算是亲妈也起了龃龉,老太太以前只要管自己就好,现在回来了一个五体不勤的儿子,啥啥都不会,还要多一张嘴吃饭。
这谁能受得了啊!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陈美华干的好了,她算好了,等自己存够了钱,就跟虎子爸提离婚,女人有了事业,瞬间觉得男人没那么香了,她从不自怨自艾,还给范晓娟挑选了最好的钟点工。
来家里试工的时候范晓娟就很满意了。
唐姐也是陈美华老家人,刚开始也想当育儿嫂,但去学了一下,试了一下工,发现育儿嫂晚上睡不好,她这身体就不大受得了。
后来试着干钟点工,每天上两班,就真香。
她就在陈美华那院里租了一间房子住,租金一个月五十,干两家钟点工一个月还有三百多呢,挣的钱不多,但是比起做育儿嫂那个辛苦,唐姐也觉得划算了。
不跟人家比,跟自己过去比,她以前在县城找了个活儿干,一个月才两百多,上下班还要往家里跑,累死累活的,现在一个月落手里净剩下来都有三百块。
唐姐这心态好,干的就积极,还不到三天就跟范晓娟磨合好了。
一般两人会约定好每天来这里要干些什么,唐姐勤快厨艺也不错,关键是做面食的厨艺很好,每天换着花样给家里做面食,这可太对秦江的胃口了。
倒是范晓娟担心男人这样一味的补充碳水,会不会变成个大胖子。
有了这个担心,她还给家里买了个体重秤。
“这是啥?”以前在外面吃炒菜,一顿饭下来也要好几块钱,真不便宜,现在有唐姐做饭,秦江父女两个的晚餐也省了,唐姐还做的一手很好吃的老面馒头,有时候一做就是几十个,连早餐都省了,范晓军家里都跟着沾光。
能一层层的撕下来,秦江能顿顿吃这种馒头。
他还表扬唐姐会安排时间,面揉好不是有时间要发酵吗,唐姐算好时间,趁着发面的时间就开始干活,半天下来馒头也做好了,活也干完了,一看还超了半小时。
秦江回来刚赶上大馒头出锅,一口气吃了两个。
他也不是小气人,还叫唐姐带几个走,连带着唐姐也沾光,于是唐姐最喜欢做馒头。
“称,以后每天多称称,长胖了就少吃点。”上辈子男人是从三十五岁开始发福的。
当时不是开餐馆嘛,消耗不了的食材他也不舍得扔,就统统吃掉,每天在餐馆里面也不出门,也没有运动的机会。
“这啥啊这是。”
“你看看,最近唐姐的大馒头你没少吃,我都担心你长胖。”
“这没吃多少肉咋能长胖呢?”秦江还是老思想,觉得要吃肉才能长肉,殊不知最长肉的就是碳水化合物。
范晓娟不由分说的把人往称上面推。
“一百五。”她还搞了个小本本记录下来,顺手在秦江的翘屁屁上面拍了一把“货真价实,保持这个体重可千万别长胖了啊,超过一百六就要给我减肥了。”
刚认识男人的时候他只有一百三,那会儿是瘦得真不好看,现在一百五就刚刚好,可上辈子到了四十岁以后,跟个发面馒头一样“嘭嘭嘭”,一口气长到了两百多斤。
秦江抗议“你这样就过份了啊。”
帝君约吗 活成自己就好了 山巅最高处 最强黑科技系统 腹黑将军的独宠小娇妻 蜀道再现 你不努力,谁也给不了你想要的生活 烟雨渡相思 最强仙宗靠抽奖 国师大人的暖萌小徒弟 霸道大帝 破废成才 入你相思局,我再难逃 雷霆仙祖 暴君总想生二胎 我家师兄才是坑 爱在秋阳里 大山的精灵 跟着剑圣闯荡江湖 女主她又在虐渣了
(本书又名都市黑龙王)江呈这辈子的愿望,很简单,就是有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,然后再养条狗,两个人过上那低调而没羞没臊的日子。然而,生活总是事与愿违他出去存个钱,五大银行的行长,直接亲自前来接待,端茶倒水,恭送黑卡!他没事收拾几个小混混,洪门黑带等各方大佬,立刻纷纷送上厚礼,表达歉意。偶尔,出国旅个游,还会碰到顶尖金融世家罗斯德柴尔家族,前来接机。那一刻,江呈的朋友,看着这群时常打扰他平静生活的大佬们,心中怅然果然,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!...
新书秦朝大神棍来啦,读者老爷们来宠幸哇么么哒在网坛,流行着这样一句话,你永远都要试图不断去叫醒一个装睡的人,因为当他真的睡着时,你就已经输了。而让这句话出现的,正...
国中时代就开始接触武侠小说,因为跟正统文学不投缘,所以就把阅读兴趣投注在小说世界。在一个偶然的机缘下接触了奇幻科幻文学小说,让平时想像力就颇为丰富的我一头栽进了这个世界。尽管自己的文学修养并不是很高深,但还是忍不住的开始提笔写下心中的故事。也许自己的文笔并不是很优美,但自己写作上的用心终於得到了网友的支持,进而从众多的作品中脱颖而出,有了一个不平凡的开始!...
一朝穿越,现代白领唐可可穿到了无父无母的孤儿身上。住山洞,挖野菜,吃了上顿没下顿。唐可可挽起袖子,带领四兄妹一边斗极品虐渣渣,一边发家致富两不耽误。买房子,上私塾,一家人齐心协力,日子越过越红火。一时好心接济了落魄秀才李煜然,可这家伙天天阴魂不散刷存在感。...
谁说修仙就要以无上境界,看破天地奥义,破碎虚空。喝着小酒,哼着小曲,薰薰然,飘飘然,踏上大道,才是太上境界。本书讲的是,一位被情人惩罚而历千世情劫的现代大学生(他自己不知道),被别人送回千世前(穿越了),重新修道(看运气吧),重续前缘(看看是否有机会直接搞定那个介于牛A和牛C之间的女人),同时夹杂壮丽的风景,神奇的怪兽,豪爽的朋友,漂亮的女孩,和一些奇奇怪怪的闲杂人等(玄虚目无表情的举着牌子上书我是第二男主角)。...
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