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“看样子,这事儿还是要选择更简单的解决方式!”叶谦忽然笑了笑。
“当然了,早把钱交出来多好?”那三人以为叶谦是妥协了,各自得意的笑了起来。
可没有等他们的笑容在脸上绽开,忽然就仿佛如见鬼魅一般,惊恐凝固在了脸上。
因为他们忽然发现,刚才还站在他们二十米开外的叶谦,忽然出现在了他们面前。而且,叶谦手中已经出现了一把灵光四溢的匕首,这匕首,正抵在那光头大汉的脑门上。
所谓的青麓三狼,也不是傻子,否则的话,一直干这种杀人夺宝的行当还能活着,显然也是有点本事和心计的。
“这位爷,这是误会!”那光头大汉吓的脑门子上一瞬间就冒出了一片汗珠,在阳光下,他的脑壳非常的耀眼。
“哦?误会?怎么个误会法?”叶谦笑着说道。
“肯定是误会,我们认错人了!这位爷,您大人有大量,把我们几个当个屁,放了吧!”另外一个家伙,虽然没有被叶谦的匕首抵着,但他忽然发现,自己就算是没有直面叶谦的匕首,但却也有一种生命被叶谦掌控了的感觉。
叶谦没有想到,这三个家伙,居然是属于能屈能伸的货色。
只是,他叶谦的字典里面,从来没有心慈手软这个词语。无数次的经验和教训,让叶谦明白,对于想杀自己的人仁慈,那就是在自杀!
他手中的乌灵剑轻轻一闪,光头大汉的光头,就飞了起来。
旁边的两个大汉愣了愣,但很快他们就齐齐怒吼,各自拔出武器朝着叶谦扑杀过来。
这倒不是说他们三人兄弟情深,而是他们这种刀头舔血的人,非常的明白,此刻叶谦既然已经动了杀心,那么,他们逃是没有任何机会的,求饶也是根本没有用。那么,就不如放手一搏,这样的话,或许还有几分机会。
当然了,遇见了叶谦,他们自然是零点机会都没有。
对付这种垃圾,叶谦都没有什么热身的意思,刀起刀落,连体内的金色法源之力都没有动用,就放倒了这三个家伙。
拍了拍衣衫,叶谦看也不看这儿一眼,径直离去。
这只不过是个小插曲,既然和星宇商会夺权的事情无关,他也懒得多理会。
他行动如风,这个时候的速度,基本上就已经不比一些汽车慢了。而眼看四周没有了什么行人,叶谦顿时激发了丹田之内的法源灵力,浑身灵力汹涌澎拜,速度骤然飙升。
此时此刻,他的速度,已经可以赶得上一些初入神通境的武者了。而这样的速度,比起汽车来,简直根本没有可比性。
周成钟说过,开车去天龙城,大概要十天的时间,但是,叶谦觉得,他此去天龙城,根本就不需要花费那么多的时间。
当然了,到了天龙城之后,想要成功的杀掉周成钟的五弟,那自然是要看机会,时间就不好说了。
所以,为了尽快的归来,叶谦直接展开了自己的极限速度。而这,对于普通武者来说无法承受,毕竟没有那么雄厚的灵力,可是对于叶谦来说,根本就不成问题!
当四天之后,巍峨的天龙城外,出现了一个风尘仆仆的人,他的衣衫上面沾满了灰尘,头发脸上也都显得蓬乱,但是,此人的眼神,却非常的锐利。
这自然就是叶谦了,他只花了四天的时间,就从青麓镇,赶到了天龙城外!
“没想到啊,我只不过是想要试一试自己的速度,却不料当我把体内的灵力完全耗尽之后,再通过吸收灵力恢复的同时,居然也是一种修炼,而且修炼的效果,比起往日里更要好的多!”叶谦喃喃自语,急速奔行,对于灵力的消耗自然是大,一般人根本就不能长时间坚持,而叶谦,只要他乐意,他想跑多久都可以。
不过,他体内的灵力虽然比其他人浑厚十多倍,但也有用完的时候。一旦用完了,叶谦恢复的时候,却发现,自己恢复之后,灵力比之前却要多了一些。
由此可见,耗尽了灵力,再修炼,效果要好很多。
这也是为何,叶谦明明风尘仆仆,赶了上千公里的路程,却没有丝毫的疲惫之意,反而整个人气势更甚,眼神锐利如刀!
“天龙城,的确是雄伟。也不知道,我来了这里,会给这天龙城,带来多大的震动呢?”叶谦低语了一声,迈步走进了天龙城。
师叔万万岁 网瘾少年刘禅之崛起 重生之我为魔 神级豪赘 奸臣之妻 天才萌宝:神秘爹地极致宠 演员没有假期 万林小花豹 婚心动魄:被穿萌妻太撩人 我的奇妙动物园 我真是个手艺人 天神殿 天命 猎魔手记 逐渐不讲武德的年轻人 我真不想变成狗 我被大神翻牌了 武夫凶猛 陈逍月瑶 功德旅行社
(本书又名都市黑龙王)江呈这辈子的愿望,很简单,就是有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,然后再养条狗,两个人过上那低调而没羞没臊的日子。然而,生活总是事与愿违他出去存个钱,五大银行的行长,直接亲自前来接待,端茶倒水,恭送黑卡!他没事收拾几个小混混,洪门黑带等各方大佬,立刻纷纷送上厚礼,表达歉意。偶尔,出国旅个游,还会碰到顶尖金融世家罗斯德柴尔家族,前来接机。那一刻,江呈的朋友,看着这群时常打扰他平静生活的大佬们,心中怅然果然,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!...
新书秦朝大神棍来啦,读者老爷们来宠幸哇么么哒在网坛,流行着这样一句话,你永远都要试图不断去叫醒一个装睡的人,因为当他真的睡着时,你就已经输了。而让这句话出现的,正...
国中时代就开始接触武侠小说,因为跟正统文学不投缘,所以就把阅读兴趣投注在小说世界。在一个偶然的机缘下接触了奇幻科幻文学小说,让平时想像力就颇为丰富的我一头栽进了这个世界。尽管自己的文学修养并不是很高深,但还是忍不住的开始提笔写下心中的故事。也许自己的文笔并不是很优美,但自己写作上的用心终於得到了网友的支持,进而从众多的作品中脱颖而出,有了一个不平凡的开始!...
一朝穿越,现代白领唐可可穿到了无父无母的孤儿身上。住山洞,挖野菜,吃了上顿没下顿。唐可可挽起袖子,带领四兄妹一边斗极品虐渣渣,一边发家致富两不耽误。买房子,上私塾,一家人齐心协力,日子越过越红火。一时好心接济了落魄秀才李煜然,可这家伙天天阴魂不散刷存在感。...
谁说修仙就要以无上境界,看破天地奥义,破碎虚空。喝着小酒,哼着小曲,薰薰然,飘飘然,踏上大道,才是太上境界。本书讲的是,一位被情人惩罚而历千世情劫的现代大学生(他自己不知道),被别人送回千世前(穿越了),重新修道(看运气吧),重续前缘(看看是否有机会直接搞定那个介于牛A和牛C之间的女人),同时夹杂壮丽的风景,神奇的怪兽,豪爽的朋友,漂亮的女孩,和一些奇奇怪怪的闲杂人等(玄虚目无表情的举着牌子上书我是第二男主角)。...
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