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打完最后一个项目,陆笙他们在成都的行程也就结束了。队里集中订机票时留了一天假期给他们,陆笙还当是领队大发慈悲,后来听许萌萌说,为的是错过高峰时段,买更便宜的机票……o(╯□╰)o
然后陆笙和南风单独行动。俩人上午去了杜甫草堂,下午去看大熊猫,还吃了好多小吃,火锅、冒菜、串串香这些都只是垫胃的。陆笙也早已经放弃抢救,不在南风面前扮温婉扮柔弱,此刻她显示了无与伦比的食量。南风跟着她,莫名就因为女朋友的胃口而感到自豪。天知道这有毛线可自豪的。
晚上回去时陆笙贴心地给队友们带了好吃的。对于吃货国度的子民而言,送好吃的就是对一个人最大的友好。
然后李卫国告诉她,队里给他们安排了媒体采访,明天回t市时,下飞机直接去杂志社。
陆笙有点奇怪,“我们?除了我还有谁?”
李卫国反问:“除了你还谁拿冠军?”
“额,徐知遥。”
“那不就对了。”
陆笙平时接受的采访都是在赛场上或者赛后发布会上被媒体问几句,偶尔和南风约会的时候被偷拍,而接受专访,她还真是头一次。
自然,徐知遥也一样。
李卫国就显得经验丰富多了,下飞机时带着俩人乘出租车,熟门熟路地找到了杂志社。杂志社的副主编亲自接待了他们,还有一个是今天采访他们的记者。
这个杂志社是一家专业的网球杂志,很权威,陆笙知道它的分量,心里有一丢丢的紧张,怕自己说错话。但是副主编和记者的态度都很好,刷新了她对记者的认知,她的神经渐渐地也就放松了。
网球运动因其特殊性,教练的存在感往往不如其他诸如足球、篮球、游泳这类运动高。所以这会儿李卫国并没有接受采访,把陆笙和徐知遥送到副主编这里,他自己就跑去找主编寒暄去了。
陆笙和徐知遥接受采访被问及的问题基本是比较常规的,无非就是训练啊比赛啊、为什么打网球啊、赛前有没有想过自己拿冠军,这之类的。不过记者显然也比较希望挖掘一些深层次的东西,问他们:“混双的融合是一个很大的问题。因为设有混双项目的比赛少之又少,所以一般很难通过比赛的磨合去做到配合默契。但是我看你们两个并不存在这个问题,你们觉得这其中的关键是什么?”
陆笙看了一眼徐知遥,“应该是了解吧,我们互相之间很了解。”
“为什么很了解reads();。”
徐知遥:“因为我们是青梅竹马啊。”
陆笙有点囧,“喂!”
徐知遥看她一眼,反问,“怎么,我有说错吗?”
“额……”好吧,也不算错。
记者也不知道想到什么,飞快在本子上记了几笔,然后又问徐知遥:“我听说你是北大的?而且是数学系的?”
“嗯。”
对这个问题,记者显然十分感兴趣,“我听李教练说过,你代表中国参加了国际奥数比赛,还获了金牌。很很传奇的经历。那么后来是怎么又去选择做一个职业网球运动员呢?”
“只是想过一种自己想要的生活。”
“就这么简单?”
“就这么简单。”
然后记者又问了别的,自然不会错过八卦陆笙和南风的感情生活。采访完毕,陆笙以为可以回去了,结果记者又让他们拍照。
拍照就拍照嘛,她以为站在一起合个影就行,哪知记者把他们引到了摄影棚,给她化了妆。陆笙第一次化妆,觉得很新鲜,化完妆对着镜子一看,顿时惊艳道,“诶,好看!”
化妆师小哥噗嗤一笑,没见过这么自夸的。
小哥还想给徐知遥也化一下,奈何遭到了强烈拒绝。最后小哥自我安慰道:“算了,你天生丽质,不化就不化吧。”
徐知遥郁闷道,“你这什么形容词儿啊!”
化完妆还要换衣服,他们俩换了一套相仿的网球服,然后按照摄影师的指示,举着网球拍对着镜头做各种动作,最后是两个人背靠背坐在一起的合影。
终于拍完照片了,陆笙掏出手机自拍了一张,拍完立刻发给南风,问他:好看吗?
南风:好看。
陆笙:(*^__^*)
玩家走狗满天下 星星不说话 扶顺灭清1644 你听风在吹,我在等你归 九叔的修道之路 奥特纪元 单身男人的白日梦 杠精穿成某宗妖女 民国女医[空间] 重返十八岁 调笑令 与狼共舞 虐恋缠心:顾少别来无恙 快穿反派大佬是个渣 这个人类幼崽有亿点点强 摄政王家的农医宠妃 她是人间万千风情 她是暗夜里的月光 人性的优点 学姐请你老实!
(本书又名都市黑龙王)江呈这辈子的愿望,很简单,就是有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,然后再养条狗,两个人过上那低调而没羞没臊的日子。然而,生活总是事与愿违他出去存个钱,五大银行的行长,直接亲自前来接待,端茶倒水,恭送黑卡!他没事收拾几个小混混,洪门黑带等各方大佬,立刻纷纷送上厚礼,表达歉意。偶尔,出国旅个游,还会碰到顶尖金融世家罗斯德柴尔家族,前来接机。那一刻,江呈的朋友,看着这群时常打扰他平静生活的大佬们,心中怅然果然,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!...
新书秦朝大神棍来啦,读者老爷们来宠幸哇么么哒在网坛,流行着这样一句话,你永远都要试图不断去叫醒一个装睡的人,因为当他真的睡着时,你就已经输了。而让这句话出现的,正...
国中时代就开始接触武侠小说,因为跟正统文学不投缘,所以就把阅读兴趣投注在小说世界。在一个偶然的机缘下接触了奇幻科幻文学小说,让平时想像力就颇为丰富的我一头栽进了这个世界。尽管自己的文学修养并不是很高深,但还是忍不住的开始提笔写下心中的故事。也许自己的文笔并不是很优美,但自己写作上的用心终於得到了网友的支持,进而从众多的作品中脱颖而出,有了一个不平凡的开始!...
一朝穿越,现代白领唐可可穿到了无父无母的孤儿身上。住山洞,挖野菜,吃了上顿没下顿。唐可可挽起袖子,带领四兄妹一边斗极品虐渣渣,一边发家致富两不耽误。买房子,上私塾,一家人齐心协力,日子越过越红火。一时好心接济了落魄秀才李煜然,可这家伙天天阴魂不散刷存在感。...
谁说修仙就要以无上境界,看破天地奥义,破碎虚空。喝着小酒,哼着小曲,薰薰然,飘飘然,踏上大道,才是太上境界。本书讲的是,一位被情人惩罚而历千世情劫的现代大学生(他自己不知道),被别人送回千世前(穿越了),重新修道(看运气吧),重续前缘(看看是否有机会直接搞定那个介于牛A和牛C之间的女人),同时夹杂壮丽的风景,神奇的怪兽,豪爽的朋友,漂亮的女孩,和一些奇奇怪怪的闲杂人等(玄虚目无表情的举着牌子上书我是第二男主角)。...
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