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如今东都洛阳城里的百姓,有小半是几年前蛮族南下时逃难来的洛阳。
这些百姓中识字者寥寥,有些因逃难失了地,靠着给南市的商铺跑腿送货,又或者挑担在街以谋生,也有些侥幸在东都城内有一落脚之处,每日看着达官显贵出入,也只是看着,他们喊着卫蔷就喊成了卫国公,也不知什么规矩体统,不过是这大梁最普通的百姓。
他们也是知痛的。
毁家之痛,杀亲之痛,家破人亡之苦,抛去故土之恨,他们都懂。
刚刚说定远公好看那娘子道“国公大人,那娘子现下如何了?她可是也在东都?我明日捕条鱼与她送去!”
卫蔷对那娘子摆摆手,道“鱼倒不用了,知道你们惦念,那小娘子定然欢喜,她如今不在东都,正在一处养病,我昨日到今日,所求的不过是那小娘子的消息。”
羽林中郎将也曾见过定远公在朝堂上睥睨群臣、挑衅皇后之态,也听说过她是如何一刀将尚书令的胡子给去了的。
可面对百姓的定远公,却与平时大不相同。
她眉目间都是笑,亲近得就像是不知道是谁递到她手里的那一枚甘瓜。
“那小娘子家人全死在了蛮族刀下,在北疆呆了些日子,才知她叔父还活着,就被她叔父接了回去,也寻了一户人家嫁了……她叔父给她陪送了好大一笔嫁妆,什么玉佛,什么绫罗……”
满门死了还能被叔父找到,嫁了人,还有嫁妆……百姓听得懂,还喜欢听,便轻松听得入了神。
羽林中郎将可不愿定远公在此驻留,想要请她快走,却被一把剑给拦住了。
站在众人之间,卫蔷缓缓道“嫁妆丰厚,嫁的人家也有名有姓,怎么说也该是一场妥帖姻缘,可谁能想到,那小娘子叔父才去了一年多,那小娘子的夫家就将小娘子卖了。”
说起军国大事,百姓们可能还有些怯,这等事情,那嫁妆再丰厚,也跟他们前屋后巷的事儿没什么区别,立时就有人大喊道“怕不是有人贪图嫁妆吧!”
“必是贪嫁妆!”
“娶个娘子何其不容易,那娘子又读书会写,怎么就被卖了?可不是见娘家败落,就有心再另娶一个?”说话之人是个老妪。
“有道理!戏文里都是这般写的!抛家弃子想娶公主的陈文章!”
“对,陈文章也是贪图他家娘子嫁妆!”
唐末之事话本风行,戏文崛起,到如今早就传到了寻常百姓也耳熟能详的地步,他们想起了戏文里情态不堪的男人,顿觉他们都有了脸,便越发激奋起来。
“小娘子好生命苦!”
“国公大人,那小娘子可是病了?”
“病了。”卫蔷摇头叹气,“何止病了,我手下将军说那小娘子手腕细瘦,从马厩里抱出来比一担干草还轻,肺病生得极重,也不知能不能讨一条命回来……”
人群又静默了片刻。
“卫国公,您可千万救了小娘子呀!”
“小娘子命苦,遇了这的人家!”
卫蔷捧着甘瓜对百姓点头,道“各位放心,救人之事我定当尽力,也不只这小娘子一人……”
穿着一身黑色衣袍的女人收了笑,手握在了自己的长刀上。
四下竟渐渐安静。
“我在北疆救下因家人来寻而放归的女子共四百零九人,这些女子被家人接走的时候我都记下了她们家在何处,从今日起,我会派人一一前去查访,若再遇到如这小娘子这般的,我能一刀破了一家的门,我也能一刀破了别家的门。”
女子的声音并不如何洪亮,所有人却都听了个清楚,听到其中字字铿锵。
说完,她转身即走,由得身后百姓呼喊震天响。
一个时辰之后,文思殿里,皇后也将镇纸砸出了震天响。
“你竟敢在这洛阳城里围攻朝中大臣府邸?是不是改日也要将紫微宫也围了!”
“若是我在北疆救出的女子在宫中受了苦,我自然要问问你这执掌后宫的皇后。”
“啪!”皇后又将一摞奏本也扔在了地上。
我在剑宗以情入道 都市最强仙尊 嫁给残疾大佬后去种地 豪门战龙 狂婿战神 我的灵泉通浴池 古早文女主,你不配拥有 这个王妃爱逃家 无上战神 贵妃娇宠日常 窗外的蜥蜴先生 猛婿 医武高手 污敌特种妃 明七司南 我养了三个大佬当替身 都市长生一万年 柳芽儿凌少川 至尊人生 乘龙快婿
(本书又名都市黑龙王)江呈这辈子的愿望,很简单,就是有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,然后再养条狗,两个人过上那低调而没羞没臊的日子。然而,生活总是事与愿违他出去存个钱,五大银行的行长,直接亲自前来接待,端茶倒水,恭送黑卡!他没事收拾几个小混混,洪门黑带等各方大佬,立刻纷纷送上厚礼,表达歉意。偶尔,出国旅个游,还会碰到顶尖金融世家罗斯德柴尔家族,前来接机。那一刻,江呈的朋友,看着这群时常打扰他平静生活的大佬们,心中怅然果然,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!...
新书秦朝大神棍来啦,读者老爷们来宠幸哇么么哒在网坛,流行着这样一句话,你永远都要试图不断去叫醒一个装睡的人,因为当他真的睡着时,你就已经输了。而让这句话出现的,正...
国中时代就开始接触武侠小说,因为跟正统文学不投缘,所以就把阅读兴趣投注在小说世界。在一个偶然的机缘下接触了奇幻科幻文学小说,让平时想像力就颇为丰富的我一头栽进了这个世界。尽管自己的文学修养并不是很高深,但还是忍不住的开始提笔写下心中的故事。也许自己的文笔并不是很优美,但自己写作上的用心终於得到了网友的支持,进而从众多的作品中脱颖而出,有了一个不平凡的开始!...
一朝穿越,现代白领唐可可穿到了无父无母的孤儿身上。住山洞,挖野菜,吃了上顿没下顿。唐可可挽起袖子,带领四兄妹一边斗极品虐渣渣,一边发家致富两不耽误。买房子,上私塾,一家人齐心协力,日子越过越红火。一时好心接济了落魄秀才李煜然,可这家伙天天阴魂不散刷存在感。...
谁说修仙就要以无上境界,看破天地奥义,破碎虚空。喝着小酒,哼着小曲,薰薰然,飘飘然,踏上大道,才是太上境界。本书讲的是,一位被情人惩罚而历千世情劫的现代大学生(他自己不知道),被别人送回千世前(穿越了),重新修道(看运气吧),重续前缘(看看是否有机会直接搞定那个介于牛A和牛C之间的女人),同时夹杂壮丽的风景,神奇的怪兽,豪爽的朋友,漂亮的女孩,和一些奇奇怪怪的闲杂人等(玄虚目无表情的举着牌子上书我是第二男主角)。...
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