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嬴清风站了起来,今天的武会,他一直在等待,与黄小龙一战!
这一战,让得嬴清风战意狂烧,斗志飙到了极致。他深深知道,这一战的重要性,要远远超过与嬴傲天一战。
嬴清风从来没有将嬴傲天放在眼里过,哪怕是嬴傲天的武功,失而复得。
但黄小龙不同。今天的族会,从始至终,黄小龙的神秘,游刃有余,制造出来太多的惊喜了,他不但成为嬴逍一脉最大的一张王牌,甚至被家主和长老团看重,在场几乎所有嬴家族人,都对黄小龙刮目相看。
他已绽放出来了光芒!
这种光芒,几乎是对嬴清风,这公子级的妖孽,形成了威胁!
嬴清风发誓,他必须誓死捍卫自己的尊严,将这团光芒,亲手的熄灭!
‘狗杂种,你制造出来了那么多的惊喜,可惜了…这些惊喜,都将成为我嬴清风崛起的铺垫!你,只能够是一块垫脚石!击败了你,我嬴清风将彻底如日中天!你之前的所作所为,将会成为我的嫁衣!’
嬴清风,是要把黄小龙,当成一块跳板了!
他朝着擂台走去,就好像是一尊王者,举手投足,全部都是深深的威严,没有人敢忤逆。每走一步,全身剑势便是攀升一截,与之接触的空气,纷纷左右散开。
“女婿,一定要小心。”嬴逍脸色慎重的对黄小龙道,“我大哥一脉,肯定要杀你而后快,你已成为他们最大的威胁,比傲天的威胁还大。如果没有把握,就不必上台了。”
嬴逍对于嬴清风,那是非常忌惮的。刚才,嬴清风与嬴傲天一战,虽然嬴傲天支撑了几十招,而且没有受伤,全身而退,但嬴清风的武功,剑法,对武技的领悟和运用,的确太强大了。高人一等。
黄小龙是强,底牌的确多,但看好他的人,并不多!
或许,是因为黄小龙每一战都赢得太轻松了,让人误会,他是运气逆天!
“哈哈哈~~~不要担心我了。我其实,也一直在等待这一刻呢。”黄小龙目中战意微闪,打起了一点精神,要了一把剑,直接就朝着擂台走去。
两人,站上擂台!
全场鸦雀无声!
两人的目光,在空中触碰,看似波澜不惊,但若是精神灵魂力强大的人,就可以看到,在空气中,都有一些锋芒在穿梭碰撞,两人已经较上劲了!
“这一战,我会让你知道,谁是蝼蚁,谁是翱翔九天的大雁。”嬴清风冷笑了一下。
“听说你是古武圈子里的公子级,额…想必,是一件比较精彩的玩具吧。希望不要令我太失望了。”黄小龙也就笑了笑。
轰~~~!!!!
嬴清风开始释放出剑势!
他的剑势非常强盛,让得全身衣袂都在飞卷,身体周围的细碎尘埃物质,失重一般,凌空悬浮了起来。
黄小龙并没有刻意释放什么气势,他手握着剑柄,忽然之间,脑海之中,涌起了嬴可馨的记忆。
这里,曾经是嬴可馨的领地啊!早在先秦时期,秦王便将这里的每一寸土地,赐给嬴可馨……
一种特殊的感情,涌了上来,黄小龙就好像,这里的每一寸空间,都属于自己一般!
……
长老团席位。
“要交手了!我嬴家当代最强横的两名天骄,要交手了!”一些长老,完全的激动颤抖了起来。
“注意看,两人此刻所表现出来的气质!”家主动容道。“你们看出什么来了吗?”
“额…清风霸气外露,凌厉冲天,而孙女婿则非常内敛,像一片深不可测的潭水。”一名长老蹙眉道。“两者的气质,截然不同!没有一丁点相似!”
“认真来说…清风他的气质,是要斩断一切,那等锋芒之气,似乎连祖地,都要被他一剑斩灭。而孙女婿,他淡然,从容。他的锋芒,极为内敛,当然,这种内敛,并不是说他没有锋芒,而是藏在剑鞘中,不出鞘则已,一出鞘必饮血。”家主若有所思的道。“另外——”
“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,孙女婿和咱们嬴家祖地,极为的契合。就好像,他已经融入到了祖地的每一寸空气中。人与祖地合一……孙女婿倒是比清风,更像嬴家的人!天生属于这里一般!”
凭亿近人插班生 绝色总裁的极品狂兵萧尘天姬 绝世小医仙黄小龙宋雨茹 小农民混花都黄小龙宋雨茹 绝世小医仙黄小龙 神医枭妃 小农民混花都 红楼之公子无双 超时空之神 小农民混花都黄小龙宋雨茹 无妄轮回志 一个女魔头的自我修养 绝世小医仙我丑到灵魂深处 小农民混花都全文免费阅读 医妃火辣辣 诸天布武 绝世小医仙全文免费阅读 那个谁,我有印象 小农民混花都我丑到灵魂深处 这个法师有点刚
(本书又名都市黑龙王)江呈这辈子的愿望,很简单,就是有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,然后再养条狗,两个人过上那低调而没羞没臊的日子。然而,生活总是事与愿违他出去存个钱,五大银行的行长,直接亲自前来接待,端茶倒水,恭送黑卡!他没事收拾几个小混混,洪门黑带等各方大佬,立刻纷纷送上厚礼,表达歉意。偶尔,出国旅个游,还会碰到顶尖金融世家罗斯德柴尔家族,前来接机。那一刻,江呈的朋友,看着这群时常打扰他平静生活的大佬们,心中怅然果然,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!...
新书秦朝大神棍来啦,读者老爷们来宠幸哇么么哒在网坛,流行着这样一句话,你永远都要试图不断去叫醒一个装睡的人,因为当他真的睡着时,你就已经输了。而让这句话出现的,正...
国中时代就开始接触武侠小说,因为跟正统文学不投缘,所以就把阅读兴趣投注在小说世界。在一个偶然的机缘下接触了奇幻科幻文学小说,让平时想像力就颇为丰富的我一头栽进了这个世界。尽管自己的文学修养并不是很高深,但还是忍不住的开始提笔写下心中的故事。也许自己的文笔并不是很优美,但自己写作上的用心终於得到了网友的支持,进而从众多的作品中脱颖而出,有了一个不平凡的开始!...
一朝穿越,现代白领唐可可穿到了无父无母的孤儿身上。住山洞,挖野菜,吃了上顿没下顿。唐可可挽起袖子,带领四兄妹一边斗极品虐渣渣,一边发家致富两不耽误。买房子,上私塾,一家人齐心协力,日子越过越红火。一时好心接济了落魄秀才李煜然,可这家伙天天阴魂不散刷存在感。...
谁说修仙就要以无上境界,看破天地奥义,破碎虚空。喝着小酒,哼着小曲,薰薰然,飘飘然,踏上大道,才是太上境界。本书讲的是,一位被情人惩罚而历千世情劫的现代大学生(他自己不知道),被别人送回千世前(穿越了),重新修道(看运气吧),重续前缘(看看是否有机会直接搞定那个介于牛A和牛C之间的女人),同时夹杂壮丽的风景,神奇的怪兽,豪爽的朋友,漂亮的女孩,和一些奇奇怪怪的闲杂人等(玄虚目无表情的举着牌子上书我是第二男主角)。...
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