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摩托终于停在一处豆捞餐厅,封路凛的小电摩就那么在一群豪车中“鸡立鹤群”。封路凛忽然说这家豆捞的汤底特别香,风堂说,你消费挺奢侈啊。封路凛自觉露馅儿,笑一声没再说话。
两个人坐下,封路凛把菜单推给风堂。风堂一直都是在外点菜的主,翻来覆去挑好几个,侍应生上来说,刚点的鱼没有。
风堂愣住了:“活乌鱼没有了?我刚刚点菜还看到有啊?”
侍应生说:“刚刚死了。”
风堂:“……”
他揉揉脸,都快饿死在这里了。今天不知道哪里来的胃口,见什么都想吃。他敲定菜单,抬眼道:“算了,尸骨未寒的也成,煮了。”
烤生蚝刚上,封路凛开桌的动作挺熟练。他拿夹子弄几个给风堂,自己埋头闷着吃。他觉得今天风堂特别孩子气,心里软乎,忍不住道:“风堂。”
“嗯?”风堂应他。
封路凛说:“你给我讲讲,你小时候的事。”
风堂笑了。他心里特别开心,封路凛总算愿意开始主动从“身体”和“现当下”之外的内容,了解他。他虽然很少跟别人讲这些,但有意义没意义的事,他全都记得牢靠。风堂也没觉得自己“成熟”了。
在他的觉悟里,没认真谈过恋爱,没做成过一件大事,没在夏天狂吃过冰激凌,没为一场演唱会声嘶力竭……那青春期就永远还没停止。
他看封路凛伸筷子夹鲍鱼,自己舀汤,吹了吹,说:“我小时候,就一问题儿童。三天不打上房揭瓦。”
封路凛问他:“长大了呢?”
风堂回答:“问题少年啊。”
封路凛说:“现在是问题青年?”
风堂白他一眼:“‘男人至死都是少年’,没听说过吗?”
关于“少年”这个问题,封路凛摇摇头不想再讲,只是看着风堂说:“有问题总是好事,总比没有问题好。”
难得找到共鸣,风堂点点头,很赞同他说的。他摸摸脸,继续讲:“没有什么大问题。”
风堂从小到大立过的远大抱负不少。他励志,在职业上要当小卖部部长,在人格上要伟大而多情。长大后,他尾巴是挺大的,狼性有一丁点。多情不仅仅指爱情,就不多说了。
小时候上幼儿园,食堂叔叔喜欢他,总给他多切一段猪尾巴。风堂有次嘴馋想要两根,对方说如果你能长到和叔叔一样高了,就每天多给你两根。后来风堂长到了,打听过才知道那个叔叔几年前已经病逝。
从此风堂每次看到猪尾巴,就有种“我还是小朋友”的错觉。
但他已经不会再长高了。
兰洲曾经因为自己的名字而想开拉面馆,长大后发现也可以是一包烟,决定开烟草铺子。再长大些学地理了,发现还是座城市。
他犯愁了,对风堂说,我靠!你爸咋不是我爸啊。风堂说,我靠,你不能说脏话。兰洲正狗腿着,立刻改口,叔叔怎么不是我爹呢。
风堂说,就算我爸调过去了,也不能世袭制啊。
贺情就更愁了。因为他发现,兰洲和风堂的名字都是吃拉面的。他回家站在客厅里振臂一呼,爸,我要改名叫“贺刀削”!
贺爸爸站在走廊边把报纸卷起来,好,现在就来削你。
高中食堂不好吃,兰洲发誓以后要当校长,做全市食堂最好吃的学校。
贺情说,那你不如开个饭店。于是兰洲又换理想,说要当饭店老板,能灭了厨师。贺情又挑刺,说这你就不懂了,好的饭店,都是把厨师供着的。兰洲思考很久觉得有道理,决定当顾客,顾客是上帝,能灭了饭店。
风堂在一旁默默地听,暗中记下,以后可不能招惹这群经商的。
那会儿校门口有“刮刮乐”,他们仨身上闲钱比大部分小朋友都多得多,常跑去玩儿“赌博”,后来被家长发现后才及时制止。风堂一刮开,总会念上边的字,说谢谢惠顾。贺情看看自己的,跟着鹦鹉学舌,说下次再来。
风堂又叹气:“我真倒霉!”
贺情跟着一耸肩:“我怎么这么倒霉!”
“情儿你老跟着他学什么……”兰洲慢悠悠用刀背将黑纸刮干净,惊叫,“十块钱!”
贺情兴奋吼道:“十块钱!你真是幸运星!”
世子爷今天转正了吗 往后余生都是你 帝国大闲人 我打造了神话模板 蛤蟆大妖 我触发事件能获得奖励 知君深情不易 全民网游:开局堆满反甲 听说有人要养我 天王神婿 1胎2宝:总裁爹地超能宠!许初夏顾延爵 你也是被PDD卖掉的FMVP啊 当我搓出了亚顿之矛 重返1997 九境之主 沈婉宋恒 都市全能医圣 三国:错把曹操当成亲爹! 厌尔 一生一世唯爱你
(本书又名都市黑龙王)江呈这辈子的愿望,很简单,就是有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,然后再养条狗,两个人过上那低调而没羞没臊的日子。然而,生活总是事与愿违他出去存个钱,五大银行的行长,直接亲自前来接待,端茶倒水,恭送黑卡!他没事收拾几个小混混,洪门黑带等各方大佬,立刻纷纷送上厚礼,表达歉意。偶尔,出国旅个游,还会碰到顶尖金融世家罗斯德柴尔家族,前来接机。那一刻,江呈的朋友,看着这群时常打扰他平静生活的大佬们,心中怅然果然,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!...
新书秦朝大神棍来啦,读者老爷们来宠幸哇么么哒在网坛,流行着这样一句话,你永远都要试图不断去叫醒一个装睡的人,因为当他真的睡着时,你就已经输了。而让这句话出现的,正...
国中时代就开始接触武侠小说,因为跟正统文学不投缘,所以就把阅读兴趣投注在小说世界。在一个偶然的机缘下接触了奇幻科幻文学小说,让平时想像力就颇为丰富的我一头栽进了这个世界。尽管自己的文学修养并不是很高深,但还是忍不住的开始提笔写下心中的故事。也许自己的文笔并不是很优美,但自己写作上的用心终於得到了网友的支持,进而从众多的作品中脱颖而出,有了一个不平凡的开始!...
一朝穿越,现代白领唐可可穿到了无父无母的孤儿身上。住山洞,挖野菜,吃了上顿没下顿。唐可可挽起袖子,带领四兄妹一边斗极品虐渣渣,一边发家致富两不耽误。买房子,上私塾,一家人齐心协力,日子越过越红火。一时好心接济了落魄秀才李煜然,可这家伙天天阴魂不散刷存在感。...
谁说修仙就要以无上境界,看破天地奥义,破碎虚空。喝着小酒,哼着小曲,薰薰然,飘飘然,踏上大道,才是太上境界。本书讲的是,一位被情人惩罚而历千世情劫的现代大学生(他自己不知道),被别人送回千世前(穿越了),重新修道(看运气吧),重续前缘(看看是否有机会直接搞定那个介于牛A和牛C之间的女人),同时夹杂壮丽的风景,神奇的怪兽,豪爽的朋友,漂亮的女孩,和一些奇奇怪怪的闲杂人等(玄虚目无表情的举着牌子上书我是第二男主角)。...
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