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夏桑榆定定地看着她,坐在了她的对面。
丽莎很快将茶送上来,她看得出两人有话要谈,便没有打扰,悄无声息地退下。
沙发靠着玻璃墙,坐在沙发上往外看,能俯览到大半个榕城,底下的车流川流不息,人却渺小如沧海一粟,天空忽然飘下来细雨,将整个天地都朦胧成灰白色。
白牡丹茶有很浓郁的清香,不多时就将整个办公室都氤氲出很好闻的气息。
南风心情很好道:“品茶,看景,听雨,拜夏小姐所赐,我才能在上班时间享受到这么惬意的生活。”
夏桑榆也在看外面,眼神幽远:“这样的生活真的很好。我记得我小时候写过一篇作文,题目是‘十年后想做什么’,我当时写:十年后我要嫁给城遇,和他在世外桃源开一家茶楼,没有任何烦心事困扰我们,我们无忧无虑地生活在一起,每天还会有很多客人来喝茶,这样一来,我们既能赚到钱,还能听他们说外面的趣事……现在想想,当时真幼稚。”
南风也笑了:“谁小时候没有几个幼稚的梦想?我小时候还想过要在糖果屋里当公主呢。”
“想住在世外桃源却又想赚钱,想无忧无虑却又想知道外面的事,人好像一直都是在悖论这个怪圈里死循环,无论是小时候还是长大后。”夏桑榆将视线转回南风身上“就像你,介怀甚至仇恨当年城遇对你做的事,却又不敢完完整整去了解那些事,你也是悖论。”
南风眉头一扬:“我不敢了解什么事?”
夏桑榆放在膝盖上的双手微微攥紧,她今天来找南风,是下了很大的决心。
再过两个小时,南风就要代表AS去陆氏开会,审判出工地爆炸的主要负责人,现在的一切对陆城遇都那么不利,所以她必须要在事情变得更加不利之前说服南风……
南风等了一阵没等到她开口,奇怪了:“夏小姐?”
夏桑榆抬眸直视着南风,一字一句说:“前不久,我在老宅见到方管家,他告诉我你们的事情,那时候我才终于明白,为什么你会那么针对城遇。”
南风笑容渐渐散去。
“城遇对你做的事情,我承认的确有些过分,你恨他我理解,你想报仇也情有可原,但是南风,他真的没有你以为的那么无情无义。”说到最后一句,夏桑榆的语气有些急。
南风却态度漠然:“夏小姐当时在国外吧?你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,恐怕没资格评论。”
夏桑榆倏地站起来:“我是不知道,但总是有人知道,我不像你,有什么疑问我会去问去查,而你却只会一意孤行固执己见,只凭你看到的东西就认为他十恶不赦,但是很多事情眼见不一定为实啊。”
南风的眼睛像无波无澜的江面,却有一刻有如风拂过,荡起丝丝涟漪。
夏桑榆捕捉到了这道涟漪,知道她并非完全无动于衷,连忙再说下去:“城遇一直都是在乎你心疼你的,他囚禁了你七个月不假,但是那七个月的每一天晚上,他都在你入睡后进去陪你。他囚了你七个月,又何尝不是把自己也囚了七个月?”
南风放在桌子上的手,食指一动。
“我不知道内因,所以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囚禁你,但我相信他一定是有苦衷的,他那么心疼你,怎么可能无缘无故伤害你?南风,你很聪明的啊,你一定想得通的,可你为什么就是不去想呢?”
夏桑榆想起方管家对她形容那段时间的陆城遇的样子,心里一阵疼痛,可是南风的表情却没有什么变化,刚才那抹涟漪稍纵即逝,仿佛是她的错觉。
心里忽然很不甘,她倏地抓起南风的左手,掰开她的手指看她的掌心:“你的掌心有疤对不对?”
左手没有她就去抓右手,将她的右手强行掰开,雪白的掌心果然有两道很淡,但也很深的疤痕。
那是被陆城遇逼得崩溃,她绝望之下想用瓷片和他同归于尽,用力握紧时,瓷片割破掌心留下的疤痕。(164)
看到这疤痕,夏桑榆鼻尖一酸:“我就知道一定有……南风,你有没有看过城遇的手?他的手心也有和你一模一样的两道疤痕,那是他自己割的!你承受了多少痛苦,他就让自己承受了多少痛苦。”
“你有多痛,他就有多痛。”
“如果这还不算爱,那什么才是?”
read3();
我一个史莱姆吊打巨龙很合理吧? 战争领主:从厄运之地开始崛起 吴百岁夏沫寒小说 重生从闲鱼赢起 诡异:我能模拟命数 替身受假死之后 娘胎签到至尊神体,出生开始无敌 开局签到半圣修为,召唤两大神魔 我在王者荣耀提取技能 寒门枭士 叶星北顾君逐 宇文皓元卿凌 叶早早四爷笔趣阁 夏天周婉秋 姜倾心霍栩 天师府签到百年的我出山了 天命王侯金锋 美食圈外挂帝 极品皇太子 至尊龙帝
(本书又名都市黑龙王)江呈这辈子的愿望,很简单,就是有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,然后再养条狗,两个人过上那低调而没羞没臊的日子。然而,生活总是事与愿违他出去存个钱,五大银行的行长,直接亲自前来接待,端茶倒水,恭送黑卡!他没事收拾几个小混混,洪门黑带等各方大佬,立刻纷纷送上厚礼,表达歉意。偶尔,出国旅个游,还会碰到顶尖金融世家罗斯德柴尔家族,前来接机。那一刻,江呈的朋友,看着这群时常打扰他平静生活的大佬们,心中怅然果然,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!...
新书秦朝大神棍来啦,读者老爷们来宠幸哇么么哒在网坛,流行着这样一句话,你永远都要试图不断去叫醒一个装睡的人,因为当他真的睡着时,你就已经输了。而让这句话出现的,正...
国中时代就开始接触武侠小说,因为跟正统文学不投缘,所以就把阅读兴趣投注在小说世界。在一个偶然的机缘下接触了奇幻科幻文学小说,让平时想像力就颇为丰富的我一头栽进了这个世界。尽管自己的文学修养并不是很高深,但还是忍不住的开始提笔写下心中的故事。也许自己的文笔并不是很优美,但自己写作上的用心终於得到了网友的支持,进而从众多的作品中脱颖而出,有了一个不平凡的开始!...
一朝穿越,现代白领唐可可穿到了无父无母的孤儿身上。住山洞,挖野菜,吃了上顿没下顿。唐可可挽起袖子,带领四兄妹一边斗极品虐渣渣,一边发家致富两不耽误。买房子,上私塾,一家人齐心协力,日子越过越红火。一时好心接济了落魄秀才李煜然,可这家伙天天阴魂不散刷存在感。...
谁说修仙就要以无上境界,看破天地奥义,破碎虚空。喝着小酒,哼着小曲,薰薰然,飘飘然,踏上大道,才是太上境界。本书讲的是,一位被情人惩罚而历千世情劫的现代大学生(他自己不知道),被别人送回千世前(穿越了),重新修道(看运气吧),重续前缘(看看是否有机会直接搞定那个介于牛A和牛C之间的女人),同时夹杂壮丽的风景,神奇的怪兽,豪爽的朋友,漂亮的女孩,和一些奇奇怪怪的闲杂人等(玄虚目无表情的举着牌子上书我是第二男主角)。...
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