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文小说网

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
三百三十三章 选曲(第2页)

而《给自己的歌》,叶未央有些犹豫了。

在《山丘》之前,李宗盛凭借这首歌包揽了金曲奖最佳作词人、最佳年度歌曲和最佳作曲人三项桂冠。

这首歌他真的很喜欢,写得太绝了!

这首《给自己的歌》,可以说是金句频频。

叶未央听过非常非常多优秀的华语歌曲,如果非要让他选出自己最喜欢的一句歌词的话,一定是“想得却不可得,情爱里无智者。”

曾经叶未央看过李宗盛很多现场视频,也听过不少八卦传闻,感觉他的特点是多情、敏感、在乎自己的感性人士。

这样的人在感情里常常是赴汤蹈火的,当然,也容易被当做是渣男,而且他也确实做过渣男。

因此,他能够抓住爱情中很本质的东西,再用很浅白的话表述出来。

他写的词很平白,没有高深莫测故弄玄虚,只有一个一个简单到单薄的词语。

但这些词语组合起来,却产生了威力巨大的磁场。

顺着歌词走入,一路只感觉平滑流畅,回过神来时,却已整个人置身情感的龙卷中央,四周狂风暴雨、雷霆万钧。

站在音乐旋涡内面对着他的咆哮怒号,竟会心里一酸,身不由己地落下泪来。

虽然李宗盛歌词中写的全是他自己,但是每个人从中读到的,却是各自的情感历程。

随便举一个例子。

“爱恋不过是一场高烧,思念是紧跟着的好不了的咳。”

几人能懂这种感觉,又有几人体会过,各有感受,各有滋味。

这首《给自己的歌》算得上是叶未央最爱的歌前五了。

如果有机会的话,他肯定是希望可以自己唱,而不是给李宗港唱。

想来想去,叶未央还是在这首歌上打了个×,这首歌给出去太可惜了,还是自己留着吧,万一什么时候有机会唱了呢?

《当爱已成往事》倒是可以给,而且如果让李宗港和周听合唱的话,感觉效果会很不错,也能给李宗港的新专带来一些噱头。

至于剩下四首嘛,《我的好兄弟》这一霸占ktv的神曲,肯定是必选之一的。

《凡人歌》和《男人歌》都算是大男人的自我宣泄,也可以选上。

这样加起来就已经有五首了,足够给李宗港做一张转型专辑了。

而且每一首歌都能算的上是精品了,要不是不打烊乐队的曲风和这些歌真的不合适,叶未央肯定是不舍得给出去的。

光是这五首歌,他觉得卖个八位数都不过分!

一首至少二百万,不二价!

李宗港去年光靠着《山丘》这首歌,跑了一年的通告,至少都赚了三五千万了,口袋里有的是钱付款!

确定了选曲之后,叶未央就打开了电脑,开始了他的搬运之旅。

这些歌里只有《我的好兄弟》是之前他在闲的时候已经抄好了的,其他的歌都还停留在自己的脑海里呢。

四首歌的扒谱,足足花了叶未央小半天的时间才搞定。

“喂,宗港哥啊,最近忙吗,我们约个时间,聊一聊你新专辑的事呗?”

“对对,我已经有些眉目了。”

“那不然后天下午三点,公司对面的咖啡厅见,他们家的草莓班戟还挺好吃的。”

紫笔文学

从打爆二代目开始捍卫正义  我攒运气捉精灵  珠仙路  震惊:四个校花女神成了我女儿!  衔尾蛇病毒  一世道尊  遮天之神话时代  人在龙族,捡到绘梨衣  首富从盲盒开始  联盟:我,野区发明家!  鲜肉影帝  你总要遇见五个人  诸天旅人:从成为二代僵尸开始  为君一笑逆天行  情满四合院之食全酒美  我给大秦供军火  我真不想变傻子啊  修真从培养灵根开始  开荒探险:开局风后奇门  大晋捡到一只战神  

热门小说推荐
捡骨人

捡骨人

我从小由一个捡骨师养大,继承了捡骨师的衣钵,在对唐家老爷子进行开棺捡骨的过程中发现了一块不同寻常的骨头,而这块骨头却引来了各种势力的争夺...

荣耀王者夜黑羽

荣耀王者夜黑羽

为了游戏里的皮肤,女友竟然背着我百星荣耀王者强势回归,手把手教你上王者!...

官路法则

官路法则

主人公从一次公务员考试后被人顶替了职位,成了一个毫不起眼的普通政府工作人员,却在短时间内领悟了官场法则,历经县市省三级,成为一个高级领导人的故事!...

诱夫:囧妃桃花多

诱夫:囧妃桃花多

一朝穿越,变成了南宫世家的大小姐,什么,成亲?她才18岁,是不是太早了点?新婚前晚,第一次中媚药!小弟弟,给姐解个火吧!第二次中标,大哥哥,泄泄火吧!三次火焰果,大叔,来啊!N多次,天哪,姐这是肿么了?难不成,姐跳进桃花池!情节虚构,请勿模仿!...

至尊龙婿

至尊龙婿

三年前,战神凌霄入赘豪门,娶了海都市第一美女白书雪为妻。三年后,冲冠一怒为红颜,且看战神归来,重回至尊!...

每日热搜小说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