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鹿黎梦游般地走过来,桌子上留着一个鸡蛋煎饼和碗豆腐脑,如果不出意外的话,鸡蛋煎饼应该是刷了海鲜酱、不要绿豆芽、加两串里脊肉。
因为鹿黎每次都吃这个,他觉得林斯屿是记得的。
鹿黎犹豫地一咬,果不其然,和他猜得一模一样。
他就咬了一口鸡蛋煎饼的时间,林斯屿就把装豆腐脑的袋子拆开,还顺手把勺子递了过来,一看就是照顾鹿黎成习惯的样子。
鹿黎咀嚼的动作顿了下,然后慢吞吞地接过勺子来吃豆腐脑。
桌上鹿奶奶还在和林斯屿聊天,话里话外听起来都喜欢林斯屿喜欢得要紧。
她今天有事要出去,走之前还给鹿黎留了五百块,让他带林斯屿一起出去玩,鹿爷爷又闲不住,每天都要去家附近的小菜园翻翻土,家里就又尴尬地剩下他们两个人。
鹿黎和他肩靠着肩坐在沙发上,他的手指胡乱地按着遥控器,最后随意地停在了一个综艺上。
电视里的笑容一阵又一阵,但鹿黎完全笑不出来,他悄悄摸摸地偷看了林斯屿一眼,还被抓了一个正着。
鹿黎做贼心虚地一眨眼睛,飞快地挪开对视着的视线,最后做好心理准备,鼓足勇气才问道:“我是不是晚上梦游?”
他话说到越后面越小声:“不然我怎么会睡到床上去……我是把你从床上挤下来了吗?”
“不是。”
林斯屿是真不知道他是怎么会往这方面想,他说:“是我把你抱上去的,这被子没晒过,你皮肤又容易过敏。”
这是实话,鹿黎以前睡没晒过的被子就过敏了,只不过他忘记了,但林斯屿却还记得。
“啊……”鹿黎的声音转了个音,“……这样啊。”
“你平时在这边干什么?”林斯屿问他,“就每天这样坐着吗?”
“不是。”
鹿黎摇了摇头,他看了眼墙壁上的挂钟道:“待会要去给领居阿姨家的小孩补课,我妈很少回家,她经常给我爷爷奶奶帮忙。”
邻居家的大人都要上班,就留了个八岁的小孩在家,以前会找老一辈的人过来带,但这几天鹿黎在,白天他都会过去看小孩。
不过这小孩也算乖,是个特别可爱的小女孩,不吵不闹,让写作业就写作业。
鹿黎今天带着林斯屿一起过去,他敲了敲门,扬声道:“点点,是我。”
过了一会,房门一开,叫点点的小女孩就扑了上来,她没有亲哥哥,和表哥堂哥也不熟,所以很喜欢鹿黎。
点点性格活泼外向,一下子就抱住鹿黎,喊他:“哥哥!”
她黑化起来很美[快穿] 在末日里开农场 识趣 一人食 宠妃晋升记 活死人病毒 小雄虫一见他就软[虫族] 我喜欢你时你不喜欢我 魏时不晚(娱乐圈) 这婚它总是离不掉 末世之萌宠养成 穿越海兰珠之还君明珠 穿书:反派师弟今日以下欺上了吗 陛下见我多妩媚 假男友竟是渣前任他叔 余所事 穿成未来反派的后娘 四十二公里 穿成大佬的娇美人[七零] 这个Alpha假装营业
(本书又名都市黑龙王)江呈这辈子的愿望,很简单,就是有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,然后再养条狗,两个人过上那低调而没羞没臊的日子。然而,生活总是事与愿违他出去存个钱,五大银行的行长,直接亲自前来接待,端茶倒水,恭送黑卡!他没事收拾几个小混混,洪门黑带等各方大佬,立刻纷纷送上厚礼,表达歉意。偶尔,出国旅个游,还会碰到顶尖金融世家罗斯德柴尔家族,前来接机。那一刻,江呈的朋友,看着这群时常打扰他平静生活的大佬们,心中怅然果然,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!...
新书秦朝大神棍来啦,读者老爷们来宠幸哇么么哒在网坛,流行着这样一句话,你永远都要试图不断去叫醒一个装睡的人,因为当他真的睡着时,你就已经输了。而让这句话出现的,正...
国中时代就开始接触武侠小说,因为跟正统文学不投缘,所以就把阅读兴趣投注在小说世界。在一个偶然的机缘下接触了奇幻科幻文学小说,让平时想像力就颇为丰富的我一头栽进了这个世界。尽管自己的文学修养并不是很高深,但还是忍不住的开始提笔写下心中的故事。也许自己的文笔并不是很优美,但自己写作上的用心终於得到了网友的支持,进而从众多的作品中脱颖而出,有了一个不平凡的开始!...
一朝穿越,现代白领唐可可穿到了无父无母的孤儿身上。住山洞,挖野菜,吃了上顿没下顿。唐可可挽起袖子,带领四兄妹一边斗极品虐渣渣,一边发家致富两不耽误。买房子,上私塾,一家人齐心协力,日子越过越红火。一时好心接济了落魄秀才李煜然,可这家伙天天阴魂不散刷存在感。...
谁说修仙就要以无上境界,看破天地奥义,破碎虚空。喝着小酒,哼着小曲,薰薰然,飘飘然,踏上大道,才是太上境界。本书讲的是,一位被情人惩罚而历千世情劫的现代大学生(他自己不知道),被别人送回千世前(穿越了),重新修道(看运气吧),重续前缘(看看是否有机会直接搞定那个介于牛A和牛C之间的女人),同时夹杂壮丽的风景,神奇的怪兽,豪爽的朋友,漂亮的女孩,和一些奇奇怪怪的闲杂人等(玄虚目无表情的举着牌子上书我是第二男主角)。...
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