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“没有人接我回家。”鹿黎哭得抽抽嗒嗒,然后笨拙地伸出手抱林斯屿,把鼻涕和眼泪都糊在了林斯屿衣服上。
他顶着哭肿的眼睛,手指上用的力气快把林斯屿的衣服揪破,鹿黎哭得像是只被丢弃的小狗:“哥哥,你以后都会来接我吗?”
林斯屿从小就爱干净,他的衣服现在像是破烂的画布,他也没有生气。他只是小心翼翼地捏了捏鹿黎的脸颊,保证道:“我会一直接你回家的。”
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小学二年级,比鹿黎大两级,但为了这句诺言,林斯屿留了一级,现在只比鹿黎大了一级。
要是林父同意的话,林斯屿当时甚至想去幼儿园里陪自己的弟弟,只可惜,他只能永远比鹿黎错开一年。
他刚上高中的时候,鹿黎才上初三,学校一东一西,他们只能被迫分道扬镳。
林斯屿拉着天花板上的提环,他和鹿黎的距离太近,公交车大转弯的时候,鹿黎总是会因为惯性撞进他的怀里。
他伸手扶住鹿黎的手臂,微挑了下嘴唇,然后又把嘴唇抿直,只留下嘴角不太明显的弧度,像是捉迷藏似的藏住自己的心情。
第3章
林斯屿说:“粘人精。”
表情藏得住,语气却难以掩饰,听起来过于轻快愉悦。林斯屿嘴上说着鹿黎粘人,但明明就是他心甘情愿让鹿黎黏的。
鹿黎去黏别人,他还会不开心。
开文啦!先试阅一章!
这篇就是竹马竹马慢热平平无奇幼驯染。
不会很长,应该就14w字左右(见鬼了,14w字而已到底为什么慢热?)
号起稳定更新
家人们,评论多多呜呜呜呜
“怕你又熬夜,我来盯着你。”
家离学校很近,公交车只需要坐两站就能到,所以他们才不住校。但每次放学都是高峰期,堵车非常严重,车身挪一米就仿佛要等一分钟。
等这车慢悠悠地爬了十多分钟,林斯屿按了停车铃后,他们一前一后地下了车。
“阿姨今天是不是不在家?”
“是。”鹿黎点着头道,“我妈今天夜班,不在家。”
林斯屿“嗯”了声,理所当然地道:“那你待会来我家吃饭。”
“你爸妈都在吗?”
“没什么急事的话应该都在。”
林斯屿的父母和鹿黎的妈妈都是医生,神圣但又忙碌的职业,白夜班轮着倒不说,有时候在家休息的时候,也会被一个电话匆匆喊回去。
小雄虫一见他就软[虫族] 四十二公里 一人食 在末日里开农场 假男友竟是渣前任他叔 魏时不晚(娱乐圈) 余所事 她黑化起来很美[快穿] 识趣 宠妃晋升记 活死人病毒 末世之萌宠养成 穿越海兰珠之还君明珠 穿书:反派师弟今日以下欺上了吗 这个Alpha假装营业 穿成未来反派的后娘 我喜欢你时你不喜欢我 穿成大佬的娇美人[七零] 陛下见我多妩媚 这婚它总是离不掉
(本书又名都市黑龙王)江呈这辈子的愿望,很简单,就是有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,然后再养条狗,两个人过上那低调而没羞没臊的日子。然而,生活总是事与愿违他出去存个钱,五大银行的行长,直接亲自前来接待,端茶倒水,恭送黑卡!他没事收拾几个小混混,洪门黑带等各方大佬,立刻纷纷送上厚礼,表达歉意。偶尔,出国旅个游,还会碰到顶尖金融世家罗斯德柴尔家族,前来接机。那一刻,江呈的朋友,看着这群时常打扰他平静生活的大佬们,心中怅然果然,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!...
新书秦朝大神棍来啦,读者老爷们来宠幸哇么么哒在网坛,流行着这样一句话,你永远都要试图不断去叫醒一个装睡的人,因为当他真的睡着时,你就已经输了。而让这句话出现的,正...
国中时代就开始接触武侠小说,因为跟正统文学不投缘,所以就把阅读兴趣投注在小说世界。在一个偶然的机缘下接触了奇幻科幻文学小说,让平时想像力就颇为丰富的我一头栽进了这个世界。尽管自己的文学修养并不是很高深,但还是忍不住的开始提笔写下心中的故事。也许自己的文笔并不是很优美,但自己写作上的用心终於得到了网友的支持,进而从众多的作品中脱颖而出,有了一个不平凡的开始!...
一朝穿越,现代白领唐可可穿到了无父无母的孤儿身上。住山洞,挖野菜,吃了上顿没下顿。唐可可挽起袖子,带领四兄妹一边斗极品虐渣渣,一边发家致富两不耽误。买房子,上私塾,一家人齐心协力,日子越过越红火。一时好心接济了落魄秀才李煜然,可这家伙天天阴魂不散刷存在感。...
谁说修仙就要以无上境界,看破天地奥义,破碎虚空。喝着小酒,哼着小曲,薰薰然,飘飘然,踏上大道,才是太上境界。本书讲的是,一位被情人惩罚而历千世情劫的现代大学生(他自己不知道),被别人送回千世前(穿越了),重新修道(看运气吧),重续前缘(看看是否有机会直接搞定那个介于牛A和牛C之间的女人),同时夹杂壮丽的风景,神奇的怪兽,豪爽的朋友,漂亮的女孩,和一些奇奇怪怪的闲杂人等(玄虚目无表情的举着牌子上书我是第二男主角)。...
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