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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良摆摆手。与面包相比,他更喜欢吃米饭或面条,可惜这里没有。忽然想起储物袋中还有一块狮鹫肉,准备烤了吃,拿出来已经臭了,大感晦气,就地掩埋。
“您说加百列究竟去哪了?”爱丽丝问。她对于那个仆人有些上心,并非对他有意思,而是在蒙特奇的观念里,仆人属于私有财产。
“不知道。”卫良道:“据说是被光明王召去了。”
“不可思议,伟大的光明王为什么要召唤他?”
卫良懒得思考这些无关紧要的事,反而对光明王本人更加感兴趣,问:“光明王是蒙特奇最强的人?”
这是个愚蠢的问题,哪怕三岁孩子都知道答案。爱丽丝并不惊讶,经过这几天的相处,她早已见怪不怪。威廉大人在魔法上很有天赋,但在许多常识上,又无知的像个傻子。
她点点头。
“有多强?”
爱丽丝犯了难,不知如何形容,她只在书中看到过光明王的丰功伟绩,却没有见过本人,哪里知道对方有多强,总之很强就对了。
卫良只好换了个提问方式,道:“他算不算苍穹大法师?”
爱丽丝又点点头。
苍穹大法师是魔法的最高荣耀,“光明王”三字仅是世人对他的尊称,但严格来说,他仍是一名苍穹大法师。
爱丽丝补充道:“苍穹大法师有强有弱,差距非常大,光明王是其中最强的,没有之一。”
卫良有了底。之所以问起光明王,就是想了解下将魔法修到极致能达到什么程度。很显然,光明王便是最合适的范本。
粗略比较,殷无涯实力相当于苍穹大法师。光明王被誉为最强苍穹大法师,肯定碾压她,应该是和道公子一个级别的猛人。道公子虽天资出众,却修道年月尚短,光明王可是修炼了几千年,真要实战,说不定还会占据上风。
卫良不是无聊的人,从不想没有意义的事,之所以拿两人对比,是在揣摩将魔法修到极致,究竟有没有可能战胜道公子那个怪物。
答案是有可能。
卫良很振奋,更加坚定了修炼魔法的决心。
殷无涯与道公子不合,他知道。任何男人都不愿看到心爱的女人被欺负,所以他想替她出头。凭借恶魔之力,凭借钢铁之躯,遥遥无期,但魔法给予他新的希望。
次日,布兰德来的很早,且破天荒的给卫良带了一份早餐。他匆匆吃过,便迫不及待的开始学习。
今天要学的是基本冥想法,属于入门级,适合三级及以下魔法师修炼。卫良没有心生轻慢,天资再出众也得一步一步来,博尔特跑步之前,也是先学会的走路。
与修真一样,冥想也是个繁琐的过程,类似于自我催眠,又类似于佛家的禅定,总之需要一个前提,心静。卫良情绪掌控力极佳,很容易就做到了,逐渐进入冥想状态。
布兰德面无表情,淡淡道:“做的不错。”
事实上,卫良做得非常好,第一次冥想就获得了成功,成绩完爆大多数天才。但布兰德是个怪人,不善于表达,发自内心的称赞看上去像敷衍。
就这样,日子又一天天过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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