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嗯,跟这样极品的男人睡一觉,真的蛮不错的。
—
昨晚下了场雨,今早雨已停。
清晨,加上昨晚又刚下过雨,路上的空气很新鲜。沈甜在车上坐了没多久,跟傅时北打声招呼后,微微降下了些许车窗,凉风吹拂进来,有些心旷神怡。
她享受着清凉的晨风时,一个红灯路口,车子停下,沈甜没想到傅时北会问了她:“昨晚的事情,你怎么想的?我们要不要试着交往交往?”
交往?沈甜愣一下,视线从车窗处转开,扭头看傅时北,对上他认真的目光,她不自觉的尴尬笑了笑,说:“傅总,交往不必要吧。”
沈甜有时候说话很直接。快节奏的生活,大家时间都很宝贵。她就不拐弯抹角了。
她很快抿抿唇,再望向傅时北,问了他:“傅总你喜欢我吗?是因为喜欢我想交往的吗?”
傅时北有时候也直接的很,他不想欺瞒什么,摇了头,看着她漂亮的眼睛,诚实的说:“目前说不上喜欢,我毕竟不了解你,我一直觉得喜欢应该建立在了解的基础上。但我感觉我应该对昨晚有个态度,如果你愿意,我们可以试着彼此了解了解。”
原来就是想对昨晚的事情有个交代。
态度挺不错。
沈甜再想一想,回他:“是想对昨晚的事情负责是吗,没必要的。大家就情欲来了,你情我愿发生了关系,我不觉得谁需要对谁负责。既然傅总你不喜欢我,我对你也不敢觊觎,就没必要因此就纠缠在一起。我感觉直接翻篇比较好。”
沈甜:“而且我就要回东城了,我不太喜欢异地恋的。”
傅时北点头:“好吧。”
她还有件事情想直白的问问他。
车子行驶中,沈甜摆弄下手指,很快说:“傅总,你身体状况挺好的吧。我身体状况良好。”
跟大帅哥,这位精英大佬睡一觉是挺好的。但是也会面临很多问题的,比如他身体状况是不是良好,如果私生活混乱,她可能会染病的。听闻这位老板不近女色,他昨晚哪像不近女色的人啊,那么好勾到手。
传闻有时候可真是不能信。
昨晚睡的时候,欲望大于理智,没想那么多,现在清醒了,真有点后怕了。
傅时北明白她说这句话的意思,很快回了她:“我身体状况也挺好的,我私生活一直都比较干净,昨晚跟你完全是个意外,之前我还没跟谁发生过这种关系。而且昨晚我全程都有戴套,所以你可以放宽心,应该不会有什么意外让你困扰。”
男人的嘴,有时候很会骗人的。对傅时北的话,沈甜并没完全信。他技术挺好的,她真不太信他是纯情宝宝。但他这么说了,也略微让她宽了宽心。
沈甜点点头:“我昨晚跟傅总你也是意外,我之前也没跟谁发生过这种关系。”
沈甜:“对了,傅总,既然翻篇的话,那这件事我们都不要对谁说起。”
傅时北点头:“那是自然。”
—
傅时北把她送到小区门口,就开车走了。目送他的车子走远,沈甜很快转身,进了小区。
边走边想她应该可以放宽心,昨晚傅时北有全程戴套,避孕套不仅能避孕,也能阻止一些疾病传播,她的身体应该不会有什么意外发生。
到家,她先去冲了个澡,虽然昨晚做完有洗过,但是用了傅时北家的沐浴露跟身体乳,还在他的床上睡了那么久,身上感觉都是他的气息。她想把他的气息去掉再去上班,不然怕被鼻子尖的同事们嗅到些不寻常的味道。
洗澡时,沈甜仔细看看自己的身体,胸口处,有好几处的吻痕。脖子处,也有轻微一片吻痕。
傅时北这只看着不近女色其实野得很的狼!!
沈甜脸色绯红的想想昨晚,这个男人在床上挺不客气,挺放得开的,又欲又强。
昨晚做了两次,她攀着他有力量的小臂,很有力量的身体,被他紧紧抱着,感觉每次都很刺激。
也挺温柔的,抱她去洗澡时,小心翼翼的,就怕磕着她一样。
被迫在娃综跟死对头秀恩爱 四合院平淡的生活 沦陷为Enigma的笼中雀[ABO] 七零年代当富婆 王爷别虐了,你的暗卫娇妻早跑了 拒绝我表白后直男竹马后悔了 社死后成为了网红 我家那位白月光想要逆CP 我们家神又抽风了 六零团宠空间:资本家小姐下乡啦 砰砰里 我的天菜发芽了 梅雨季潮 影视世界从二十不惑开始 得食闲饭 七零山野日常 社恐攻逃婚后网恋爆火 穿越七零开大厂:糙汉萌娃团宠我 重生后被禁欲皇叔日日娇宠 漂亮幺妹改嫁大佬后首富了[七零]
(本书又名都市黑龙王)江呈这辈子的愿望,很简单,就是有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,然后再养条狗,两个人过上那低调而没羞没臊的日子。然而,生活总是事与愿违他出去存个钱,五大银行的行长,直接亲自前来接待,端茶倒水,恭送黑卡!他没事收拾几个小混混,洪门黑带等各方大佬,立刻纷纷送上厚礼,表达歉意。偶尔,出国旅个游,还会碰到顶尖金融世家罗斯德柴尔家族,前来接机。那一刻,江呈的朋友,看着这群时常打扰他平静生活的大佬们,心中怅然果然,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!...
新书秦朝大神棍来啦,读者老爷们来宠幸哇么么哒在网坛,流行着这样一句话,你永远都要试图不断去叫醒一个装睡的人,因为当他真的睡着时,你就已经输了。而让这句话出现的,正...
国中时代就开始接触武侠小说,因为跟正统文学不投缘,所以就把阅读兴趣投注在小说世界。在一个偶然的机缘下接触了奇幻科幻文学小说,让平时想像力就颇为丰富的我一头栽进了这个世界。尽管自己的文学修养并不是很高深,但还是忍不住的开始提笔写下心中的故事。也许自己的文笔并不是很优美,但自己写作上的用心终於得到了网友的支持,进而从众多的作品中脱颖而出,有了一个不平凡的开始!...
一朝穿越,现代白领唐可可穿到了无父无母的孤儿身上。住山洞,挖野菜,吃了上顿没下顿。唐可可挽起袖子,带领四兄妹一边斗极品虐渣渣,一边发家致富两不耽误。买房子,上私塾,一家人齐心协力,日子越过越红火。一时好心接济了落魄秀才李煜然,可这家伙天天阴魂不散刷存在感。...
谁说修仙就要以无上境界,看破天地奥义,破碎虚空。喝着小酒,哼着小曲,薰薰然,飘飘然,踏上大道,才是太上境界。本书讲的是,一位被情人惩罚而历千世情劫的现代大学生(他自己不知道),被别人送回千世前(穿越了),重新修道(看运气吧),重续前缘(看看是否有机会直接搞定那个介于牛A和牛C之间的女人),同时夹杂壮丽的风景,神奇的怪兽,豪爽的朋友,漂亮的女孩,和一些奇奇怪怪的闲杂人等(玄虚目无表情的举着牌子上书我是第二男主角)。...
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