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木灵雪没有回答,而是问道:「若你见到杀死你娘的仇人,你会怎么办?」
「那自然是血债血偿,让他生不如死。」
木灵雪点点头。
千羽这才反应过来:「你是说,刚才那人就是杀死温大哥家人的那个恶匪?」
木灵雪点点头,千羽沉默了。
温玉情的过去,他是听说过的,温玉情父母和兄弟以及弟媳都不能幸免。这是怎样一个凶残的人?若是换到他身上去,他怕会比温雨晴,更加失去理智。
时间一点一点过去,一直到日落,才看到一个黑影缓缓的从远处走来。
千羽和南初急忙迎了上去:「温大哥,你没事吧?」
温玉情走的很慢,声音嘶哑低沉:「无事。」
木灵雪早已经指挥下人生起了几堆火。现在气温有点寒冷,特别是深夜,火堆生多一点,有利于御寒。
温玉情没有说话,直径走到其中一堆火旁边坐下,火光照应着他刚毅的面庞,即使是浑身黑色的盔甲,也能在火光中折射出一斑斑点点的血迹。
温玉情的手一直颤抖,即使被水清洗过,也能看出他的手背上,狰狞的伤口,斑驳未洗净的血迹。看那痕迹似乎是一拳一拳砸在了什么物体上。
没有人去猜测,但大家心知肚明,那样的仇恨,哪怕是一拳一拳砸上去,也不能缓解自己心中的恨意。
众人都沉默,氛围有点死气沉沉,直到木家的下人们做好了晚膳。
千羽端起了一碗汤递给木灵雪,木灵雪一脸疑惑。
千羽道:「木姑娘,你不是喜欢温大哥吗?是你表现的时候了。」说着用眼神暗示木灵雪把汤送给温玉情。
木灵雪犹豫片刻,还是接过了汤,顺便又让秋月给她拿了一点包扎外伤的药,然后她向温玉情走去。
不知道是哪里来的默契,温玉情的火堆旁边就坐着温玉情一人,其他人都把火堆移得远远的。
温玉情一人坐在火堆旁,擦拭着他腰间的那把匕首,看不出他什么表情,却能感受到他浑身的孤独。
这个时候的他浑身的气息太过于冷冽,南初和千羽知道他这个时候需要人安慰,可是他俩都是大老粗,完全说不出安慰的话来,所以千羽才想让木灵雪过去缓解一下温玉情的情绪。
木灵雪走到温玉情身边,他的右手还在渗着血。
木灵雪在温玉情的身边坐下,开口:「你的手需要包扎一下。」
温玉情似乎没听见,仍然专注着擦着他的匕首。匕首被火光映照得闪闪发光。
木灵雪头脑一热,伸手抢过了他的匕首,这一举动让温玉情愣了一下,他抬眼看向木灵雪。
木灵雪直直的瞪着他,然后说:「你的手需要包扎一下。」
所有人都以为温玉情要发怒时,温玉情乖乖的把手伸到了木灵雪面前,低着头,整个脸埋在了阴影里,此刻的他像一只受伤的狼狗,孤独而温顺,任由木灵雪给他擦拭伤口,撒药,包扎。
木灵雪的心颤抖了一下,手下的动作都不自觉轻柔了几分。
远处偷偷观察这边动静的千羽和秋月,一下子惊的差点惊掉了下巴。
秋月感动的满眼泪光闪烁,她家小姐这是有希望了!温将军那颗冰冷的心快要被捂热了。
千羽有点遗憾,按照这种发展趋势,他表哥估计没戏了。
木灵雪拿出药粉,轻轻的撒在温玉情的手上。温玉情的手离自己很近,手掌很大,骨节分明,即使血肉模糊,依然掩盖不了这双手的孔武有力。
冷不防沙哑的声音突然开口:「我一拳一拳打死了他。」
木灵雪手上的动作没有任何停顿,似乎是毫不犹豫的回答:「他那样的恶人是该死的。」
「可是我的内心,并没有半分好受。即使他死了,也改变不了这些事实。」温玉情的声音低沉,如同受伤的野兽。
木灵雪在纱布上缠绕了几圈绷带,然后熟练的打了一个蝴蝶结,看上去有点滑稽。
木灵雪满意的看着自己的作品,然后似乎是随意的开口问道:「事到如今,你可曾后悔救当年那个少女?」
46.
第46章
木灵雪问出这句话的时候,内心如同一根刺,扎进了自己的心里,她不知道自己想要得到什么样的答案,温玉情后悔或者不后悔,对于她来说,都不是一个好的答案。
是SSR就下一百层 逃荒种田日常 新婚丈夫是书中早死大佬[六零] 古穿今后嫁给霸总冲喜了 一不小心生了仙尊的崽 姜糖撞酒[破镜重圆] 预备役男友 适婚以夏 大雪 一盎司的蓝 女配她不想攻略病娇 被当成树洞后又被拉黑了 我在七十年代当厂长 你怎么才出现 我被无限流boss缠上了 我家妻君是木头将军[女尊] 同时攻略三个时期的男主 蓄意为你 邪思 小桃将发
(本书又名都市黑龙王)江呈这辈子的愿望,很简单,就是有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,然后再养条狗,两个人过上那低调而没羞没臊的日子。然而,生活总是事与愿违他出去存个钱,五大银行的行长,直接亲自前来接待,端茶倒水,恭送黑卡!他没事收拾几个小混混,洪门黑带等各方大佬,立刻纷纷送上厚礼,表达歉意。偶尔,出国旅个游,还会碰到顶尖金融世家罗斯德柴尔家族,前来接机。那一刻,江呈的朋友,看着这群时常打扰他平静生活的大佬们,心中怅然果然,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!...
新书秦朝大神棍来啦,读者老爷们来宠幸哇么么哒在网坛,流行着这样一句话,你永远都要试图不断去叫醒一个装睡的人,因为当他真的睡着时,你就已经输了。而让这句话出现的,正...
国中时代就开始接触武侠小说,因为跟正统文学不投缘,所以就把阅读兴趣投注在小说世界。在一个偶然的机缘下接触了奇幻科幻文学小说,让平时想像力就颇为丰富的我一头栽进了这个世界。尽管自己的文学修养并不是很高深,但还是忍不住的开始提笔写下心中的故事。也许自己的文笔并不是很优美,但自己写作上的用心终於得到了网友的支持,进而从众多的作品中脱颖而出,有了一个不平凡的开始!...
一朝穿越,现代白领唐可可穿到了无父无母的孤儿身上。住山洞,挖野菜,吃了上顿没下顿。唐可可挽起袖子,带领四兄妹一边斗极品虐渣渣,一边发家致富两不耽误。买房子,上私塾,一家人齐心协力,日子越过越红火。一时好心接济了落魄秀才李煜然,可这家伙天天阴魂不散刷存在感。...
谁说修仙就要以无上境界,看破天地奥义,破碎虚空。喝着小酒,哼着小曲,薰薰然,飘飘然,踏上大道,才是太上境界。本书讲的是,一位被情人惩罚而历千世情劫的现代大学生(他自己不知道),被别人送回千世前(穿越了),重新修道(看运气吧),重续前缘(看看是否有机会直接搞定那个介于牛A和牛C之间的女人),同时夹杂壮丽的风景,神奇的怪兽,豪爽的朋友,漂亮的女孩,和一些奇奇怪怪的闲杂人等(玄虚目无表情的举着牌子上书我是第二男主角)。...
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