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窦昭笑而不答,离开了书房。宋宜春更加肯定这是宋墨的意思。不过,窦氏从头到尾这么镇定从容,也不是个吃素的。说不定她也从中帮着宋墨出了不少主意呢?想到这里,他心中一惊。宋墨纵然心毒手辣,可到底是他儿子,不敢把他怎样。窦氏可是个外人,宋墨又和她十分的恩爱,她要是使起坏来……宋宜春不由抚额,在屋里打起转来。窦氏为什么会这么恨宋翰?除了宋翰让她吃了个大亏,恐怕还与他宠信宋翰,窦氏顾虑自己会把爵位传给宋翰也有一定的关系。如果宋墨有了庶子,而庶子又比窦昭生的儿子更聪明伶俐,健康活泼,讨宋墨欢心……窦氏肯定也会对付宋墨吧?当年黎窕娘怀孕,蒋氏不就是因为担心黎窕娘生下儿子会宋墨不利,才会睁只眼闭只眼地任他父亲处置黎窕娘的吗?想到这里,宋宜春的心情突然大好。现在虽然看不出来,可宋墨还没有及冠,他自己也有几十年好活,以后的事谁又说得准呢?他不禁呵呵地笑了几声,骤然觉得宋翰在他的心里好像也没有那么重要了。※※※※※颐志堂,窦昭正坐在临窗的大炕上打络子。她不时抬头望一眼抱着元哥儿写大字的宋墨。宋墨被她看得写不下去了,抬头道:&ldo;怎么了?&rdo;窦昭道:&ldo;你这个时候就告诉元哥儿认字,会不会太早了些?&rdo;&ldo;不过是先让他胡乱认识认识。&rdo;宋墨笑道,&ldo;这可是岳父教我的说,说窦家的孩子从会说话起就开始认字,等到启蒙的时候比别的孩子读书都快,让我别只顾着公事,耽搁了孩子的功课。&rdo;窦昭不由失笑。宋墨就摸了摸元哥儿的乌发,道:&ldo;我们元哥儿虽然不用考进士,可多读点书,总是好的。&rdo;这点窦昭倒赞成。她一抬头,看见元哥儿不知道什么时候把墨条抓在了手里,正学着刚才宋墨磨墨的样子在砚台上使劲地乱划。墨汁溅得到处都是,不仅把宋墨刚写得幅字给溅上了,他手上和衣服上也到处都是。&ldo;元哥儿!&rdo;她忙下炕,夺了元哥儿手里的墨条。元哥儿仰了小脸,不解地望着窦昭,表情显得有些怯生生的。窦昭暗暗后悔,忙柔声道:&ldo;这个可不是玩的。你看你,手都墨了。&rdo;元哥儿看着自己的小手,好像感觉很有趣似的,咯咯地笑。宋墨看着也笑了起来,劝着窦昭:&ldo;没事,孩子还小,等大些了就知道了。&rdo;他说着,亲了亲元哥儿,一点脾气也没有,喊着小丫鬟打水进来帮元哥净手,换衣服。元哥儿突发其想地把手按在了宣纸上,宣纸上出现几个手指印儿。他想了想,突然转身把手按在了宋墨的胸前。宋墨穿着件灰蓝色杭绸衣服,元哥儿的手一挨着他的衣裳,墨痕就迅速地浸了进去,非常的显眼。窦昭愕然。元哥儿却有些得意洋洋望着宋墨,道:&ldo;小鸡的脚。&rdo;窦昭和宋墨俩口子的目光都落在了那几个小点点上,看不出几个墨点子与小鸡的脚有什么相似之处。元哥儿伸着小指头又在宋墨的胸前点了几点,道:&ldo;小鸡在走路。&rdo;宋墨看着那如延伸到远处的小墨点,顿时激动起来,对窦昭道:&ldo;你别说,还真像是小鸡走过的脚印。&rdo;窦昭可看不出来,笑了一会,帮父子俩人换了衣裳。元哥儿还要写字,窦昭看着天色已晚,哄着他去睡觉:&ldo;明天在太阳下面写字,看得清楚。&rdo;宋墨也哄他:&ldo;明天爹爹早点回来。&rdo;元哥儿在宋墨怀里撒了会娇,这才跟着ru娘回了房。宋墨好整以暇地坐在太师椅上,笑道:&ldo;说吧,什么事?&rdo;自己表现得这么明显吗?窦昭讪讪然地笑。宋墨笑道:&ldo;你每次有正经事跟我说的时候,表情就特别的严肃。&rdo;还有这回事?窦昭瞪大了眼睛。宋墨笑着把她拉在自己怀里坐下,打趣道:&ldo;快说是什么事?不然我去睡了。&rdo;窦昭哈哈地笑,把苗安素怎么来找她,她又怎么和陈先生,怎么去找宋宜春的事一五一十都告诉了宋墨。宋墨越听表情肃穆,待窦昭说完,他脸上已是一片寒光。
荣耀法师 驭鬼天师 大宋纨绔王爷 龙九会之王的守护者 死灵法师在都市 匹夫的逆袭 钢铁躯壳 剑道至尊 美女大佬爱上我 青天九域 逆乱青春伤不起 异界萌灵战姬 国产系统流 我被倒追那些天 人不轻狂枉少年 七色佛珠 混之从零开始 带着电脑游戏玩转异界 武侠世界男儿行 终极剑道
(本书又名都市黑龙王)江呈这辈子的愿望,很简单,就是有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,然后再养条狗,两个人过上那低调而没羞没臊的日子。然而,生活总是事与愿违他出去存个钱,五大银行的行长,直接亲自前来接待,端茶倒水,恭送黑卡!他没事收拾几个小混混,洪门黑带等各方大佬,立刻纷纷送上厚礼,表达歉意。偶尔,出国旅个游,还会碰到顶尖金融世家罗斯德柴尔家族,前来接机。那一刻,江呈的朋友,看着这群时常打扰他平静生活的大佬们,心中怅然果然,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!...
新书秦朝大神棍来啦,读者老爷们来宠幸哇么么哒在网坛,流行着这样一句话,你永远都要试图不断去叫醒一个装睡的人,因为当他真的睡着时,你就已经输了。而让这句话出现的,正...
国中时代就开始接触武侠小说,因为跟正统文学不投缘,所以就把阅读兴趣投注在小说世界。在一个偶然的机缘下接触了奇幻科幻文学小说,让平时想像力就颇为丰富的我一头栽进了这个世界。尽管自己的文学修养并不是很高深,但还是忍不住的开始提笔写下心中的故事。也许自己的文笔并不是很优美,但自己写作上的用心终於得到了网友的支持,进而从众多的作品中脱颖而出,有了一个不平凡的开始!...
一朝穿越,现代白领唐可可穿到了无父无母的孤儿身上。住山洞,挖野菜,吃了上顿没下顿。唐可可挽起袖子,带领四兄妹一边斗极品虐渣渣,一边发家致富两不耽误。买房子,上私塾,一家人齐心协力,日子越过越红火。一时好心接济了落魄秀才李煜然,可这家伙天天阴魂不散刷存在感。...
谁说修仙就要以无上境界,看破天地奥义,破碎虚空。喝着小酒,哼着小曲,薰薰然,飘飘然,踏上大道,才是太上境界。本书讲的是,一位被情人惩罚而历千世情劫的现代大学生(他自己不知道),被别人送回千世前(穿越了),重新修道(看运气吧),重续前缘(看看是否有机会直接搞定那个介于牛A和牛C之间的女人),同时夹杂壮丽的风景,神奇的怪兽,豪爽的朋友,漂亮的女孩,和一些奇奇怪怪的闲杂人等(玄虚目无表情的举着牌子上书我是第二男主角)。...
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