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(感谢“开始勒”大佬又打赏了三万币......)
成默抱着那束稍微有些凌乱的雏菊撑着伞站在狭窄的水泥路边,他的视线落在山岭之上,一排排翠绿的松柏之间是一排排黑色的墓碑,它们安静的伫立着,在雨中遥望蜿蜒北去的湘江河水。
这其中有一块墓碑是他父亲成永泽的。
此时沈老师和她的父亲沈平站在不远处,黑色的伞面罩在沈老师的头上,而举着伞的沈平已经淋的湿透。两个人的交流看上去并不顺畅,像是彼此都没有太多话可说的一样。成默没有可以去偷听两父女在聊什么,他清楚和好不是一朝一夕之功,但成默觉得这是一个好的开端。
过了片刻成默就听见了高跟鞋的哒哒声,成默转头,就看见沈老师踩着白色的高跟鞋冲进雨幕,快步朝着自己走了过来,雨点铺天盖地的打在她白璧无瑕的面孔上,而沈平则在雨中面色尴尬的注视着她的背影。
成默毫不犹豫的上前,将沈老师迎到伞下,没料到沈老师竟然毫不避讳的挽住了他的胳膊,紧紧的贴着他的身体,带着他向罗佳怡的墓地走去。
成默注意到了沈平惊愕的表情,就在三个人即将擦肩而过的时候,他张嘴挥了挥手,似乎想要说什么然后拽住沈老师,然而最终他看着沈老师的面容,颓然的放下了手,撇过了头。
与沈平擦肩而过之后成默无奈的说道:“这样好么?”
沈道一冷哼了一声说道:“有什么不好的?这叫做自食恶果!”
成默只能摇头。
沈道一抬手,狠狠的掐了掐了成默的胳膊,“摇什么脑袋?你算计我,我还没有跟你算账的!”
成默没想到沈道一忽然下狠手,忍不住“哎呦”一声脱口而出,转头便看见短袖袖子处的胳膊已经红了一小片,成默也没有辩解“我这是为你好”之类的话。
他没资格,他觉得,也许这更多的是为沈幼乙好。
成默只是看了眼胳膊,没有说话,两个人在嘈杂的雨声中走了一小段路,沈道一撇了撇嘴,挽紧了成默的胳膊,将头偏向了成默,用撒娇的口气说道:“小默默!不会生气了吧?”
成默摇头,淡淡的说:“我有那么容易生气吗?”
“那怎么不说话?”沈道一问。
“还在酝酿。”成默说。
“成小默同学,麻烦你别跟我再说些什么大道理,这些我都懂,可我就是过不去心里的那道坎。”
成默心有所感,他转头看了沈道一一眼,她的表情好像很无所谓,但眼神里有种难以言说的悲伤和落寞,像是被春雨摧残的花朵。
这时沈道一的脚步慢了下来,她直直的望向了不远处罗佳怡的墓碑,墓碑的两侧种着还没有长大的松柏树苗,墓碑的底座铺着一层黄色的菊花花朵,很显然这是刚刚沈平祭拜过说留下的。
沈道一松开了挽着成默的手,低声说道:“不管怎么说,佳怡不该这么早离开这个世界,而我和我父亲都有责任。”
成默并没有继续劝说什么,和沈道一一起走到了罗佳怡的墓碑前面,黑色的大理石墓碑顶端嵌着罗佳怡的彩色照片,相片上是一个长相秀气的女生,她披着头发,扬着笑脸,小鸟依人的样子。墓碑上没有刻下墓志铭,只有生卒年月,以及两句简单的“爱女罗佳怡之墓”,“父母泣立”.......
沈道一注视着罗佳怡的照片,轻声呢喃:“佳怡很爱自拍,最喜欢看《红楼梦》,却最讨厌《红楼梦》,说到林黛玉的时候偶尔会流泪,平时自己也琢磨着自己写些古诗词,原来经常混天涯词话论坛,笔名叫做‘飞泉漱玉’,我那个时候也有个笔名,我的笔名太羞耻了,就不和你说了,那个时候她很爱写古诗词,还自己印了一本小集子,虽然现在看有些无病呻吟,但用词还是很美的,很能唬一些不懂的人,其实是个很有才情的一个小女生,高中的时候还在网上发了一篇古言小说,不过可惜没有能写完......”
星位行商贩 都市之修真归来叶天 这个时代它姓苏 圣龙图腾 神探高峰 直播之工匠大师 玄门败家子 天帝是怎样养成的 罗布泊之咒 文骚 黑水尸棺 修仙归来当奶爸 仙武世界大穿越 解救大英雄 黄金渔村 抗日之暴力军团 低维游戏 重生奋斗年代 穷鬼的上下两千年 神级整形师
(本书又名都市黑龙王)江呈这辈子的愿望,很简单,就是有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,然后再养条狗,两个人过上那低调而没羞没臊的日子。然而,生活总是事与愿违他出去存个钱,五大银行的行长,直接亲自前来接待,端茶倒水,恭送黑卡!他没事收拾几个小混混,洪门黑带等各方大佬,立刻纷纷送上厚礼,表达歉意。偶尔,出国旅个游,还会碰到顶尖金融世家罗斯德柴尔家族,前来接机。那一刻,江呈的朋友,看着这群时常打扰他平静生活的大佬们,心中怅然果然,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!...
新书秦朝大神棍来啦,读者老爷们来宠幸哇么么哒在网坛,流行着这样一句话,你永远都要试图不断去叫醒一个装睡的人,因为当他真的睡着时,你就已经输了。而让这句话出现的,正...
国中时代就开始接触武侠小说,因为跟正统文学不投缘,所以就把阅读兴趣投注在小说世界。在一个偶然的机缘下接触了奇幻科幻文学小说,让平时想像力就颇为丰富的我一头栽进了这个世界。尽管自己的文学修养并不是很高深,但还是忍不住的开始提笔写下心中的故事。也许自己的文笔并不是很优美,但自己写作上的用心终於得到了网友的支持,进而从众多的作品中脱颖而出,有了一个不平凡的开始!...
一朝穿越,现代白领唐可可穿到了无父无母的孤儿身上。住山洞,挖野菜,吃了上顿没下顿。唐可可挽起袖子,带领四兄妹一边斗极品虐渣渣,一边发家致富两不耽误。买房子,上私塾,一家人齐心协力,日子越过越红火。一时好心接济了落魄秀才李煜然,可这家伙天天阴魂不散刷存在感。...
谁说修仙就要以无上境界,看破天地奥义,破碎虚空。喝着小酒,哼着小曲,薰薰然,飘飘然,踏上大道,才是太上境界。本书讲的是,一位被情人惩罚而历千世情劫的现代大学生(他自己不知道),被别人送回千世前(穿越了),重新修道(看运气吧),重续前缘(看看是否有机会直接搞定那个介于牛A和牛C之间的女人),同时夹杂壮丽的风景,神奇的怪兽,豪爽的朋友,漂亮的女孩,和一些奇奇怪怪的闲杂人等(玄虚目无表情的举着牌子上书我是第二男主角)。...
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