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一身黑衣衬得白皙肌肤更为冷冽,单手搭在孟山肩头,肌肉线条流畅,帅得很突出。和现在常西装革履的林郁野全然不一样,带了一些书生气。
却模模糊糊总觉得在哪见过。
「他们关系很好。」沈唤笛轻叹。
「对啊,所以我都不能理解我哥接机那天那么局促干什么。」
「你可以发给我吗?」沈唤笛抬起头,问道。
孟芳顿住话头,看着不自觉落泪的沈唤笛,微张着嘴立即应许:「网盘下载速度有点慢,我在这儿蹭网,下载好了发你微信,顺便等叫号。」
「唤笛姐,你先去那边休息逛逛咋样」
沈唤笛意识到她在给自己空间。
伸出指尖轻触摸脸颊,微凉一片,转而撇去,原来又莫名流了泪,她清了清嗓子,「好。」
----------
商场很大。
止住泪意后,沈唤笛在一楼逛着想要做些其他什么事压住心里那股难受,最后落在了男装店里那件偏休闲的白色短袖衬衫上。
有点像南中的校服。
她很好奇林郁野穿上会是什么样——
「沈总,我是店长,您莅临本店,真是小店的荣幸。」
沈唤笛被这一声亲昵话拉回思绪,「什么?我不是什么沈总。」她略有不解店员怎么知道她姓什么。
女店长却曲解她的意思,露出「我知道」的神情:「噢,您是暗中访视吧,我们知道的,会绝对保密。」
沈唤笛想了想大概是结帐时她刷了林郁野的卡,犹豫了片刻,丧失了解□□望,淡淡地道了谢,提着手提袋在店员微笑中走了出去。
但这莫名的事情并没有得到保密。
直至她在一家金店给姐姐腹中的孩子买礼物时,才后知后觉所有人对她都过分热情,让她略感慌张。
购买欲彻底消失。
于是她回到了一楼的休息处等孟芳回来,对着金店礼品袋拍了张照片发给了林郁野。
夏至:「我买了平安锁给姐姐的孩子,届时以你的名义送去。」
南城正巧在宛城和鹏城的中间区域,她有计划等回程时带着林郁野去见一见姐姐。
或许不用这段感情太小心翼翼。她想。
时下午后三点,商场里人不是很多,大多数是带着孩子的家长在游玩。
沈唤笛靠坐在沙发上,怔怔出神,脑海里又浮现自己在巷子里的失态。
为什么呢?
她从手提包里拿出ipod,放在
眼前仔细端详,璀璨的灯光下,机身泛着淡淡银光。
很熟悉的感觉——
沈唤笛愣了愣,又从手提袋里拿出蓝牙耳机,戴上,搜索宇多田光的《firstlove》,点击播放。
磁性又富有感情的嗓音娓娓道来。
世界很安静。
「嘭」——「哗」——
太上金阙 庆妃捡漏攻略[清穿] 末世来种田 我的植物图鉴苏醒了 修仙,我能穿越异世界 天子宁有种 龙族:路明非不想当夜之城传奇 女主不用太正常[沙雕] 从庆余年开始倒反天罡 50年代:从一枚储物戒开始 君夺姝色[重生] 养死的师尊不要扔,洗洗还能用 人在诸天,寄生成道 病弱苗疆少主是个白切黑 在末世当救世主 从漫画编辑开始 首辅他拈酸吃醋后 斗罗:好处我来,副作用你扛 我的随身老爷爷每周刷新 GB清冷师尊说他都是自愿的
(本书又名都市黑龙王)江呈这辈子的愿望,很简单,就是有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,然后再养条狗,两个人过上那低调而没羞没臊的日子。然而,生活总是事与愿违他出去存个钱,五大银行的行长,直接亲自前来接待,端茶倒水,恭送黑卡!他没事收拾几个小混混,洪门黑带等各方大佬,立刻纷纷送上厚礼,表达歉意。偶尔,出国旅个游,还会碰到顶尖金融世家罗斯德柴尔家族,前来接机。那一刻,江呈的朋友,看着这群时常打扰他平静生活的大佬们,心中怅然果然,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!...
新书秦朝大神棍来啦,读者老爷们来宠幸哇么么哒在网坛,流行着这样一句话,你永远都要试图不断去叫醒一个装睡的人,因为当他真的睡着时,你就已经输了。而让这句话出现的,正...
国中时代就开始接触武侠小说,因为跟正统文学不投缘,所以就把阅读兴趣投注在小说世界。在一个偶然的机缘下接触了奇幻科幻文学小说,让平时想像力就颇为丰富的我一头栽进了这个世界。尽管自己的文学修养并不是很高深,但还是忍不住的开始提笔写下心中的故事。也许自己的文笔并不是很优美,但自己写作上的用心终於得到了网友的支持,进而从众多的作品中脱颖而出,有了一个不平凡的开始!...
一朝穿越,现代白领唐可可穿到了无父无母的孤儿身上。住山洞,挖野菜,吃了上顿没下顿。唐可可挽起袖子,带领四兄妹一边斗极品虐渣渣,一边发家致富两不耽误。买房子,上私塾,一家人齐心协力,日子越过越红火。一时好心接济了落魄秀才李煜然,可这家伙天天阴魂不散刷存在感。...
谁说修仙就要以无上境界,看破天地奥义,破碎虚空。喝着小酒,哼着小曲,薰薰然,飘飘然,踏上大道,才是太上境界。本书讲的是,一位被情人惩罚而历千世情劫的现代大学生(他自己不知道),被别人送回千世前(穿越了),重新修道(看运气吧),重续前缘(看看是否有机会直接搞定那个介于牛A和牛C之间的女人),同时夹杂壮丽的风景,神奇的怪兽,豪爽的朋友,漂亮的女孩,和一些奇奇怪怪的闲杂人等(玄虚目无表情的举着牌子上书我是第二男主角)。...
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