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“不好听吗?”我轻拉她披散开来的发丝。
“好听是好听,可是你不觉得很哀怨吗?”琉璃拉回自己的头发,蹙眉,“不知道会不会吵到娘娘——哦,琳琅你刚才有没有看到皇上啊?我看他在那个地方站了很久了。”
“看到了。”我拔掉固定着头发的发簪,青丝披散开来。
“皇上对娘娘真是太深情了。”琉璃感慨道。
我的手顿住,看向琉璃,道:“琉璃,我累了,你回你自己的屋去吧!”
琉璃见我赶人,不满的扁嘴道:“讨厌,人家还没说够呢!”
“快回去休息吧!你忘了吗?明天我们还要跟着娘娘出宫去呢!”我起身,走到琉璃身边,推着她离开。她听了我的话,这才想起明天是什么日子,也就不再抱怨,赶忙回了她自己的屋子。
明天就是前王妃的祭日,这几年下来,每到这天娘娘都会带着我们出宫去祭拜她。关于她,我其实了解的不多,也很少听娘娘讲,只知道她是安宁长公主的亲娘,其他的一无所知。
到这,忽然想起了当朝宰相上官轩梧——那也是一个天下少有的美男子。
每年的这天,去祭拜王妃的人除了娘娘,便是上官轩梧。
脑海中的人物忽然乱了起来。
而后渐渐入梦,梦里竟然回到了初入恭王府的情景。若想起了,那已经是很多年前的旧事了——
曲阑干影入凉波琳琅:流水便随春远(2)
看着同样进恭王府为奴的琉璃,抱着家人哭得满脸都是泪,我觉得有些可笑。当我被人送进了恭王府的时候,并不觉得有什么。若我不进恭王府当一名丫鬟,那么我也许会过的更糟——或是被卖如妓院,或是被嫁给家财万贯却又行将就木的男人当卑微的小妾。
自小娘亲就告诉我,情愿当丫鬟。为奴婢,却能暂时保住清白,若进了妓院或者给人当妾,就连呼吸的空档都没了。
初时,我不叫琳琅,琉璃也不叫琉璃。甚至,那时候的娘娘也只是恭王妃的陪嫁丫鬟。
主子两个字对于我们这样的下等丫鬟来说,就是天,虽然在同一个府邸,却也不见着主子们的面。
我安分当我的下等丫鬟,从不多想什么,没有朋友,没有亲人。原本以为这辈子也就这样了,然后琉璃闯入了我的生活。
初时相见,琉璃怯懦得很,总是被人欺负,脸上却依旧是那甜美的笑容。我洗完衣服回来的时候,见到了被管事责骂的琉璃,她刚刚洗好的衣服散落了一地,原本的笑脸也消失不见,随时都要哭出来的样子。
我也不过是帮她捡了衣服,从此她就爱凑过来和我聊天,无论我理不理她。最不可思议的是我居然渐渐习惯了她的存在。
即使后来,我们跟在娘娘的身边住进了皇宫,琉璃的笑容从未变色过。
初见娘娘,是在恭王府的紫沙湖边上。我远远的站着,看着她。她则望着那掉落在水里的绣帕不言不语。
所谓陪嫁丫鬟,其实算得上是王爷的人,只是时间上的问题罢了。我看她,眉眼淡扫,没有寻常女子的妩媚多情,却带着别人所比不上的淡漠。似乎,她的一切都只围着她的小姐在转。
我渐渐习惯了让自己的视线追随着那女子的身影,不知为何。我也曾细细思索过其中的缘由,却总是作罢。
总是很喜欢那个女子。即使是在王妃去世后的一个月内,恭王爷就立她为妃;即使是经受了整个王府上下的议论,我却一直坚持初衷,发自内心的喜欢她。
所以在她要在整个王府找贴身丫鬟的时候,我努力的表现,努力的让她注意到我。
那日,她的眼略过我,看到了琉璃的笑容时,我竟在她向来平静的眼里看到了刹那绽放的光芒,我居然紧张了起来。而后她又收回视线看向我,我朝她露出笑容,淡定自如的笑,其实,我的手心早已湿透。
然后她让管家将其他的都带下去,只留下我和琉璃。
然后她对我说:今天起你就叫琳琅吧!
于是我有了新名字,我是琳琅,而琉璃也就成了琉璃。
清冷师尊怎么变成黑莲花了 半城烟 此弟不可久留 陌上玉人心 隔壁那个坏猎户+番外 一里江山+番外 软饭硬吃 镇宅夫人 权臣的自我养成+番外 卿为乱世谋+番外 大唐女官 长路遥远盼君归 五岁小萌宝:穿到古代当姑奶奶 谁在说小爷的坏话 玉烛寺佳人录 被赶出豪门后,假千金爆红娱乐圈 春色难防 我的救命恩人是皇帝陛下+番外 重生八零:海岛小厨娘 春枝迢迢念我心
(本书又名都市黑龙王)江呈这辈子的愿望,很简单,就是有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,然后再养条狗,两个人过上那低调而没羞没臊的日子。然而,生活总是事与愿违他出去存个钱,五大银行的行长,直接亲自前来接待,端茶倒水,恭送黑卡!他没事收拾几个小混混,洪门黑带等各方大佬,立刻纷纷送上厚礼,表达歉意。偶尔,出国旅个游,还会碰到顶尖金融世家罗斯德柴尔家族,前来接机。那一刻,江呈的朋友,看着这群时常打扰他平静生活的大佬们,心中怅然果然,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!...
新书秦朝大神棍来啦,读者老爷们来宠幸哇么么哒在网坛,流行着这样一句话,你永远都要试图不断去叫醒一个装睡的人,因为当他真的睡着时,你就已经输了。而让这句话出现的,正...
国中时代就开始接触武侠小说,因为跟正统文学不投缘,所以就把阅读兴趣投注在小说世界。在一个偶然的机缘下接触了奇幻科幻文学小说,让平时想像力就颇为丰富的我一头栽进了这个世界。尽管自己的文学修养并不是很高深,但还是忍不住的开始提笔写下心中的故事。也许自己的文笔并不是很优美,但自己写作上的用心终於得到了网友的支持,进而从众多的作品中脱颖而出,有了一个不平凡的开始!...
一朝穿越,现代白领唐可可穿到了无父无母的孤儿身上。住山洞,挖野菜,吃了上顿没下顿。唐可可挽起袖子,带领四兄妹一边斗极品虐渣渣,一边发家致富两不耽误。买房子,上私塾,一家人齐心协力,日子越过越红火。一时好心接济了落魄秀才李煜然,可这家伙天天阴魂不散刷存在感。...
谁说修仙就要以无上境界,看破天地奥义,破碎虚空。喝着小酒,哼着小曲,薰薰然,飘飘然,踏上大道,才是太上境界。本书讲的是,一位被情人惩罚而历千世情劫的现代大学生(他自己不知道),被别人送回千世前(穿越了),重新修道(看运气吧),重续前缘(看看是否有机会直接搞定那个介于牛A和牛C之间的女人),同时夹杂壮丽的风景,神奇的怪兽,豪爽的朋友,漂亮的女孩,和一些奇奇怪怪的闲杂人等(玄虚目无表情的举着牌子上书我是第二男主角)。...
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