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&ldo;你搞错了吧,大哥,我的进价都是两千多,你让我陪底掉啊。&rdo;
&ldo;进价两千多?明天我给你拉一车来,你每套给我一千行不?&rdo;
一语道破。
&ldo;好好好,算你在行。一千八你拿走。&rdo;
&ldo;哦,再降点行不,我再不往下减了。&rdo;
&ldo;你没诚意,来闹玩的吧。&rdo;
&ldo;哦……你看看我的钱包,再花太多的钱,我早饭都吃不上了。&rdo;大帅装穷。
&ldo;跟我装穷?看你这气质和派头,像个连早饭也吃不上的人吗?&rdo;
大帅没法也没必要和她解释。他转身就往门外走。
&ldo;你……回来。&rdo;
&ldo;算我今天开个张吧,卖给你。&rdo;说着,把衣服装入一个塑料袋。
大帅付了钱,看看旁边一个小门,那是更衣间不?&rdo;
这小破店,哪有什么更衣间。那是人家存放货物的地方。
见女老板无言地摇了摇头,大帅又道:&ldo;我借用一下,进去换个衣服。&rdo;
女老板顿时一脸的不解。
不过,毕竟成了交,事实上她也赚了十多块,又见这人不像是坏人,就行了这个方便。
大帅换好新装走出来,女老板的眼睛顿时瞪得溜圆‐‐如果说一个小伙子爱穿新装是心理需要的话,那这家伙是怎么想来来的?他竟然打扮得像个牛仔,连宫光爱都笑了。
小老板用眼向那个小门内自己放货物的地方看了看,那里本就空空的‐‐今天她并未在里面放东西。那这个变态是从哪里搞来的美国西部牛仔的帽子和腰带等等?
她当然不知道大帅有个神奇的腕上乾坤。
且凭女性的目光,小老板看出,这个变态胸前塞着的,不像是其他什么东西,倒像是……微微颤动,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‐‐比她的那一对生机盎然得多。
大帅用刚才小老板给装衣服的那个塑料袋装着在燕京带来男装,提在手里,在女老板惊异的目光护送下,和宫光爱离开小店。
这时已是上午6点多了。大帅经过一夜的折腾,肚子早就空了。尽管心里乱糟糟的,但饥饿感也很显著。
身上有的是钱了,在上海城这个有名的吃饭贵死人的地方,能吃什么就吃什么?
真巧,路旁有个马兰拉面。
马兰拉面,这是他的最爱‐‐当然是在落魄的日子里,要是回到当初他和王湘云李贵芳她们交际的日子里,他当然更爱星级饭店的山珍海味。
大帅想起两年前,刚刚在王湘云李贵芳她们的帮助下创业时,第一顿饭也是吃的马兰拉面。
进了拉面馆,里面人不少,这里靠近车站,生意自然不错。扫了一眼,吃客大部分是旅客模样,当然是大众旅客,身旁都放个破旧的旅行包,有的还把破旅行包夹在两腿间,生怕它跑了似的。只有一桌有点模样,五六个年轻姑娘坐在那个角落里,边说笑边吃面,有的还不时地往门外看。
大帅尽管长相不出众,但这一身比牛仔还牛仔的衣服,掩去了不少刺目的地方,除了几个色男时不时地瞟在他身边的宫光爱身上之外,其他的人并没注意他他们。
这里的价格是十八块钱一碗面。
大帅边吃边想:当初毕业在燕京那会儿,连坐出租车的钱都没有了。当年的穷学生,竟然混到今天这步田地。人生啊。
想到打出租车,就想到了李贵芳对他说的话,到了上海,一定去找一个叫苗萍的人‐‐嗯,苗萍,她住在哪里?离上海站远不远?
很自然地,大帅从兜里摸出李贵芳送给他的那个小手机。这会儿一身牛仔打扮,这手机倒也和他不太般配。
从里面调出苗萍的手机号,拨了过去。
嘀‐嘀‐通了。
恨是一场局 你的名字,是我一生的印记 不朽从吞噬星空开始 斩妖:从书法开始升级 总裁危情:迷人前妻太抢手 类似于爱情 你还要不要脸了 总有人要实现我的愿望 薄总,太太又跟人去约会了 撩动你的爱 食人花 沉沦(甥舅恋) 谢谢你,陪我到最后 时光谱·荒年谣 我的明星小男友,黑红黑红的 天上深海,人间春花 宠儿宠儿 腹黑总裁:失忆前妻不好追 眉眼间全是你 许你浮生一世安
(本书又名都市黑龙王)江呈这辈子的愿望,很简单,就是有一个如花似玉的老婆,然后再养条狗,两个人过上那低调而没羞没臊的日子。然而,生活总是事与愿违他出去存个钱,五大银行的行长,直接亲自前来接待,端茶倒水,恭送黑卡!他没事收拾几个小混混,洪门黑带等各方大佬,立刻纷纷送上厚礼,表达歉意。偶尔,出国旅个游,还会碰到顶尖金融世家罗斯德柴尔家族,前来接机。那一刻,江呈的朋友,看着这群时常打扰他平静生活的大佬们,心中怅然果然,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!...
新书秦朝大神棍来啦,读者老爷们来宠幸哇么么哒在网坛,流行着这样一句话,你永远都要试图不断去叫醒一个装睡的人,因为当他真的睡着时,你就已经输了。而让这句话出现的,正...
国中时代就开始接触武侠小说,因为跟正统文学不投缘,所以就把阅读兴趣投注在小说世界。在一个偶然的机缘下接触了奇幻科幻文学小说,让平时想像力就颇为丰富的我一头栽进了这个世界。尽管自己的文学修养并不是很高深,但还是忍不住的开始提笔写下心中的故事。也许自己的文笔并不是很优美,但自己写作上的用心终於得到了网友的支持,进而从众多的作品中脱颖而出,有了一个不平凡的开始!...
一朝穿越,现代白领唐可可穿到了无父无母的孤儿身上。住山洞,挖野菜,吃了上顿没下顿。唐可可挽起袖子,带领四兄妹一边斗极品虐渣渣,一边发家致富两不耽误。买房子,上私塾,一家人齐心协力,日子越过越红火。一时好心接济了落魄秀才李煜然,可这家伙天天阴魂不散刷存在感。...
谁说修仙就要以无上境界,看破天地奥义,破碎虚空。喝着小酒,哼着小曲,薰薰然,飘飘然,踏上大道,才是太上境界。本书讲的是,一位被情人惩罚而历千世情劫的现代大学生(他自己不知道),被别人送回千世前(穿越了),重新修道(看运气吧),重续前缘(看看是否有机会直接搞定那个介于牛A和牛C之间的女人),同时夹杂壮丽的风景,神奇的怪兽,豪爽的朋友,漂亮的女孩,和一些奇奇怪怪的闲杂人等(玄虚目无表情的举着牌子上书我是第二男主角)。...
...